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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分公告本文這麼寫: 轉錄前請獲得原作者同意,並於本文明確標註「已獲得原作者同意轉錄」, 奉送劣退! 我只是要你在轉過來之前先跟原作者打聲招呼,然後在文章開頭加上 「已獲得原作者同意轉錄」這一句,很難嗎?是看不懂中文還是自己懶惰? 被這種理由劣退還可以用與原作者間的水球紀錄或站內信來申訴, 要求版主解除劣文,這是不合理的行為,一次兩次還好,多了就發現根本是藉口, 因為被劣退就去不了想去的版面。 再次重申,轉過來之前先跟原作者打聲招呼, 然後在文章開頭加上「已獲得原作者同意轉錄」這一句, 想拿與原作者間的水球紀錄或站內信來申訴,那就不用來了。 -- 系統警告 您的文章過於乾燥 請問您要選擇? ψQSWEET 沒其他選擇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水桶 一週 兩週 15天 1 個月 2 個月 3 個月 6 個月 永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12.67
sesee:大家要多體諒體諒版主的辛勞啊~~ 08/09 00:04
chenxic1995:最近板主真的很辛苦... 08/09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