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ilitarylif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mallhuang (恩)》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I1YAFWd ] : 作者: smallhuang (恩)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新聞] 軍檢查「誰交還洪家手機」? : 時間: Sat Aug 10 19:22:52 2013 : PS.此篇歡迎轉載!! : 今天看三立台,前進新台灣的主持人徐國勇說: : 若有遭到威脅要做測謊的小兵,請跟我聯絡,我願意做你的義務律師!! : 徐國勇說,已經退伍的,接到軍方電話要約談的,不需鳥他們 : 沒有傳票,沒有約談!!! : 還在當兵的,卻被威脅,請跟徐國勇律師聯絡... : 軍方的作為不齒到令我想作嘔....希望上述的資訊能幫上一點小忙 參考一下這個流程. 你會了解為什麼軍檢要找這些小兵! 軍檢搜查証人 <------------------------------------------------------------+ | | +-+-> 1. 找不到証人----------------+-> 手機沒有証據力-> 豬腳麵線 | | | | +-> 2. 找到証人-+-> 証人開不了口-+ | | | +-> 証人開口-> 用奇怪的理由起訴証人-> 其他証人躲起來----+ 重點是在能保護這些小兵的情況之下仍能保有手機的証據力. 例如通聯資訊等 (証明某簡訊確實有傳到某手機) 對了, 這個是我作夢夢到要跟刀大建議下部電影的情節..軍檢就不用找我了..科科. -- 《ID暱稱》hondopili (紅D) 《經濟狀況》赤貧 《登入次數》800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1 篇 (劣:0) 《目前動態》Heaven 《私人信箱》最近無新信件 《最後上站》06/24/2013 13:49:51 Mon 《上次故鄉》36.228.87.143 謝謝你留下8月3號的感動 仲丘晚安 台灣晚安 如果可以 我們不要你當英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cybergenie 來自: 142.131.231.114 (08/10 20:31)
replay1812:應該是證據能力,因為手機是洪的同袍私下拿走交給家人 08/10 21:25
replay1812:如果這段不釐清,手機簡訊在法庭上可能會不能當作證據 08/10 21:28
funkie:傳到旅長政戰主任被知道了 軍人手機都有紀錄的 賴不掉 08/10 21:38
replay1812:但手機主人已不在,訴訟中無法證明簡訊是「本人」傳的 08/10 21:44
kula77:調查證據能力也應該走正當程序,沒有傳票沒有約談 08/10 21:46
replay1812:所以至少要釐清洪仲丘把手機放到櫃子到被同袍拿走這段 08/10 21:46
replay1812:憲兵具軍司法警察身份,是用通知書約談,不是用傳票 08/10 21:48
kula77:那麼現在應該由軍法院來調查不是嗎 08/10 21:49
kula77:已起訴了,應該由法官發傳票,還是說軍檢還要辦什麼東西 08/10 21:50
replay1812:實務上檢方起訴後,對本案還是有一定的偵查權限 08/10 21:52
kula77:實務上起訴後,檢察官只會去蒞庭,除非有另案簽出 08/10 21:53
replay1812:檢方還是可以偵查來補強證據,或補強證據能力 08/10 21:57
fcupu:其實!發訊前後和媽媽有通聯記錄,也可以補強證據能力。 08/11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