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vinsbbb:抓一隻投訴一隻 08/12 13:30
推 AAAC:推樓上 08/12 13:35
→ a60100:都在裡面拍過火砲了 敦親睦鄰開放一般民眾入營參觀 08/12 13:36
→ jjkelly:那就投訴他們吧! 08/12 13:36
推 john0909:國防布:這是「軍愛民,民敬軍」 謝謝指教 08/12 13:38
→ kkqt0710:小而精、小而強、小而巧 08/12 13:39
→ kkqt0710:而且也不用宣傳啊,到時都會變成義務役的公差 08/12 13:42
→ kkqt0710:反正不用花錢,也不用去租衣服 08/12 13:43
推 AAAC:我看到時大概就有志願役下令響應9/3拍照的義務役通通18假 08/12 13:54
推 iloveivy0712:或者電話紀錄鼓勵官兵利用休假時間上傳照片XD 08/12 13:57
→ robin58:不會是這個義務役退伍的在釣魚吧,我一直不想說,心想到時 08/12 14:04
→ robin58:看看憲兵隊如何處置,呵呵,放著這樣的公然違規不管,那也 08/12 14:05
→ robin58:是瀆職啊! 08/12 14:05
推 AAAC:不大可能,這樣一次釣到的魚也太多了,根本罰不完 08/12 14:12
→ robin58:不因量小而縱之,不因數大而不罰才對吧。 08/12 14:25
→ robin58:之前罵陳情民眾情濫理盲,看來都是律己寬,律人嚴的。 08/12 14:28
→ robin58:雖未必會罰,這可是坐實了只許官放火,不許民點燈的指責啊 08/12 14:30
推 littlefalcon:不是不准軍人來集會遊行,現在怎又要支持了,嘴巴上 08/12 15:09
→ littlefalcon:講行政中立,結果坑到自己的時候就嘿嘿嘿了@@ 08/12 15:10
推 coubala:憲兵隊要怎麼檢舉 08/12 15:19
→ knowing:國防部會遮眼動員國軍請大家盡量PO 08/12 15:41
推 narcisuss717:看看會不會有人在軍中力挺,照片出來就賓果咧~ 08/12 16:17
推 jumpingjiang:多檢舉一些~ 才能滋潤國庫啊~ 用力開罰吧! 08/12 16:40
推 NeGe56:原來是釣魚呀.....(筆記 08/12 19:28
推 qazqazqaz13:原來是釣魚XDDDDD 08/12 20:13
推 pe8951:標題XDDDDDDD 08/12 21:33
→ Toufuu:原條文:[公然冒用軍人服飾、徽章或官銜者,處一年以下有 08/13 03:31
→ Toufuu: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但要憲兵抓,擺明就 08/13 03:32
→ Toufuu:是選擇性辦。 08/13 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