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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轉請便 http://goo.gl/4akLFo:: 聲請閱覽刑事案件卷證須知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之條文,除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自公布 後五個月 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八月六日修正之條文,除第一條第二項第二款自公布 後五個月 施行外,自公布日施行 高等法院的規定::本院設有民、刑事閱卷室,受理民、刑事卷證、評議意見簿之閱覽, 法庭錄音光碟之燒錄,民事筆錄光碟或以攝影、電子掃描訴訟文書、證據光碟之燒錄(限 民事)。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規定,只有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惟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 肆、閱覽流程 一、聲請人於接到給閱通知後,請依指定或預定時間到達閱卷室並出示身分證件,向閱卷室 承辦人員洽取卷宗閱覽。 二、閱卷前,請先於閱卷聲請書及閱卷登記清單簽名或蓋章,並應在閱卷室為之,不得攜出 ,閱畢後,應將所閱卷宗及證物等交還閱卷室承辦人員點收。 三、聲請人除閱覽、抄錄卷證外,亦得影印、攝影卷證內容,但需依司法院頒布之徵收標準 繳納相關費用。 四、律師可帶同助理影印、抄錄或攝影卷證,助理應出示助理證並於閱卷登記清單登記姓名 。但不得僅由助理單獨在場影印、抄錄或攝影。 五、聲請人如不能於指定或預定時間內閱畢,而有續閱之需時,請提出聲明轉由承辦書記官 指定給閱時間。 還是稍微補一個被MISS掉的小道消息 http://ppt.cc/dVAW ^^^^^^^^^ 掛在上面 假設 此掛為真,今天又剛好給那位超級大學長先check 一下 那麼明天到頭來給洪家又有幾分是真實的 -- 洪家律師胡博硯呼籲 有要向洪家爆料或建議請寫信到542hung@gmail.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
teamax:上色一下重點 08/13 23:07
jjkelly:哈哈 給軍高院發言人 打臉了 08/13 23:07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8/13 23:13)
shinejay:律師可帶同助理影印、抄錄或攝影卷證 08/13 23:10
rexlin:軍法院真的只有一台影印機嗎?有好心人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否? 08/13 23:10
cyt1600:套句板友的話 劉律師要軍院卷宗 底下學弟妹搞不好搶著印 08/13 23:11
Basket0205:軍方坦力十足 但沒補師倒坦不意外阿 08/13 23:13
teamax:補屍?政戰不就是補屍嗎? 08/13 23:14
ab12ab121:打她臉 哈哈哈 08/13 23:15
idolater:國軍廢嗎? 想要的話真相還是可以讓你出不來啊 08/13 23:16
Enxon:對照發言人的回答,打臉打的好腫呀... 08/13 23:17
cjepj:高官只會喊照規定來 自己永遠不看規定 不意外 08/13 23:18
kcarl:新聞面對面的陳明義還講說對發言人的發言沒有質疑... 08/13 23:20
pttusero:推 08/13 23:20
keddie:臉好腫..囧 08/13 23:22
icemok:糟了。這樣他們就不能只有一台影印機還先給被告律師閱了。 08/13 23:22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8/13 23:26)
robin58:這就是人治,希望軍審改制可以將法治觀念帶進軍中。 08/13 23:23
shinejay:個人觀點,是要給劉大律師校閱,昨晚熬夜趕工的閱卷內容~ 08/13 23:23
sesee:洪家的律師團完全沒有反制的方法嗎? 唉唉 08/13 23:27
teamax:=======================有卦==================== 08/13 23:27
yuhurefu:有掛推~ 08/13 23:29
twtnlin:有掛推.... 08/13 23:31
arbwen:推 08/13 23:33
chihow:一貫的軍方作法:只給家屬看軍方想讓你看的..... 08/13 23:35
CS5566:啪啪啪 08/13 23:37
lingsk:下次抗議 人人搬一台小型影印機上街算了... 08/13 23:39
robin58:讓劉大律師為「蟻人」辯護,總有此地無銀三百兩的感覺… 08/13 23:39
robin58:希望桃檢能釐清這方面的關係,或許能證明「飯意」的聯絡 08/13 23:40
minase:這卦象大凶啊XDDDDDD 08/13 23:42
krohong:感謝大大無私分享 08/13 23:42
teamax:發言人:我趕著偽X,結果一直接電話 08/13 23:43
knowing:推一下 08/13 23:44
knowing:趕快拿去給發言人和軍高院看 08/13 23:44
GazerLahn:G_G 08/13 23:46
knowing:劉那麼大 說不定早就有電子檔了 只是補強沒電子檔的部分 08/13 23:46
ppppllo:陳以人不是傳說中的證人身分嗎 劉大律師緊張啥XDDDD 08/13 23:47
ppppllo:還有 打死都不相信什麼google可以請到輩分這麼高的大律師 08/13 23:48
ppppllo:桃檢假使你還是吃劉大律師這一套 人民會對司法完全失望 08/13 23:48
kiyasolong:幫高調 08/13 23:49
jjkelly:推 臉腫 08/13 23:54
teamax:被劣,有人可以轉八卦嗎? 08/14 00:00
ninaman:推高調 08/14 00:02
ab12ab121:可借轉八卦 08/14 00:03
ab12ab121:嗎? 08/14 00:03
koldo:因為軍中完全不按規矩來 被打臉不意外 08/14 00:04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8/14 00:04)
ugvu:可 08/14 00:05
noah538:放下放心放手 08/14 00:15
aa1477888:獲得新任務:12小時內產生卷宗 08/14 00:16
shinejay:執行新任務:劉學長大律師1秒變【作文老師】,批閱甲上~ 08/14 00:21
tommy21332:推 08/14 00:22
vinsbbb:推 幫高調 08/14 00:38
twpisces:推 08/14 00:53
knowing:那可以掃描嗎? 08/14 00:59
knowing:幫忙找一下可以掃描的 08/14 01:10
hulamg:暑期在法院閱卷室打工過 幾乎不可能拖 軍方有夠扯 08/14 01:13
knowing:聽說很多 印的完嗎?還是趕快卡位在喬一天 08/14 01:55
LICENSE:抱歉 學長 完全沒有影印機 08/14 01:58
wanderwolf:幫高調 08/14 02:00
winchin:我論 明天軍院大概會出來說:影印機壞掉 送修惹 08/14 02:12
coubala:可能影印機印出來完全沒有畫面吧 08/14 02:13
pe8951:幫高調!! 538放下放心放手 別再硬噓了 您真辛苦 08/14 02:24
delaysheep:推!! 08/14 02:30
coubala:高調 可是人家軍院不懂法律怎麼辦?只懂期別跟軍階... 08/14 03:02
coubala:有沒有哪個法律系小大一的鄉民去教他們法律呢? 08/14 03:03
dRick:這些吃公家飯的軍院軍檢 到底可不可以用瀆職來辦他們呀?? 08/14 04:56
teamax:538=168? 08/14 06:26
olddadwind:推 08/14 06:41
totainan:好爛的軍檢 08/14 07:45
icemok:幫補,可直接從30:00開始看。 http://ppt.cc/i2xQ 08/14 09:58
vitaminB:高調推!!! 08/14 10:10
silvertiger:"只有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08/14 10:16
silvertiger:那劉衡慶是在閱什麼卷的?! 08/14 10:17
shinejay:當一名作文老師,批閱8/12晚上8/13凌晨趕工的閱卷內容~ 08/14 10:31
shinejay:校閱"閱卷"內容,是否可以拿到甲上的分數~~ 08/14 10:32
easaber:幫高調!!! 08/14 10:34
pe8951:我有疑問 證人的律師算辯護人嗎?? 08/14 10:42
kkdm: 08/14 12:06
Spartan117:證人要律師幹嘛 08/14 12:07
godlikeking:but..陳以人不是證人身分嗎~??@@ 08/14 13:04
tonykingtwo:垃圾機關廢掉剛好 08/14 13:31
knowing:他是范和陳的律師 08/14 14:05
knowing:所以是說陳轉汙點證人了 08/14 14:06
knowing:剛新聞說劉律師出來否認有特權 08/14 14:07
knowing:講錯了後來范好像有換律師 本來陳是證人 後來轉被告 08/14 23:17
pssm:推 臉腫 08/15 0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