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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一下為什麼不構成侵權吧。 其實一首歌裡,樂曲部分與歌詞部分是屬於不同類型的著作。 歌詞屬於文字著作,而樂曲屬於音樂著作。 就歌詞有無構成侵權的認定上,由於《你敢有聽著咱唱歌》中所創作之歌詞, 並非原歌詞(受保護之文字創作)之翻譯(衍生著作),且具原創性, 故而可為一獨立保護之著作。 雖然翻譯(衍生著作)若具備譯者的巧思在裡頭,也可以作為獨立著作保護, 但前提是必須先獲得原著作人同意。 不過本件因為不是衍生著作,而是全新的文字創作,所以沒有這個問題。 相對地在音樂著作部分,確實《你敢有聽著咱唱歌》是利用原曲, 且未經改作,必然會涉及侵權的問題。 只是著作權法為了促進文化發展,並不鼓勵任何情況下皆不能利用他人的著作, 否則就與立法目的相違了,因而產生合理使用制度。 至於能否構成合理使用,按照著作權法的規定,有四款判斷標準。 而本件對於原曲的使用,構成公益(非營利)使用性質, 並且對於原曲在市場上價值的減損可謂微乎其微, (畢竟不會有人聽完台語版就不聽原曲了吧 XD) 故而可能構成合理使用。 不過以上是智財局的說法, 我自己的心證就保留不說囉。 (下台一鞠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82.69
shinejay:推分析~ 08/16 21:03
Dalaia:(Y) 08/16 21:44
foodtp07:推! 08/16 22:27
deathsheep:與其說公益使用,毋寧說是另一種型式的Parody... 08/16 23:55
deathsheep:Parody不見得一定要諷刺,也可以是另一種使大眾感慨的 08/16 23:56
deathsheep:轉用效果。 08/16 23:56
MGuarder:反而是因為這次活動讓原曲知名度再度提升 (Google關鍵字 08/17 00:12
shine32025:大埔客語版的 很... 抄襲洪案意味濃 08/17 00:26
wcm:現在很多支持1985的覺得這個歌不錯 08/18 16:23
wcm:但如果那些挺軍方的因為對立面的關系聽到這首歌覺得厭惡 08/18 16:24
wcm:連帶連原版的也不想買也不想聽,這算不算減少市場價值 08/18 16:26
wcm:目前看到在8/3時唱的他不想去管,想制止的是散佈的部份 08/18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