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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08070116-1.aspx 連結新聞:中央社 截取內容: 王秋冬表示,昨天市府已將公文呈報上級機關內政部役政署,根據現行法令規定, 仍有法令上的限制,相關法令能否突破,要看役政署研究的結果。 ------------------------------------------------------------------------- 想問的是:他不是符合資格嗎?好像是雙親60以上吧?!(還是重大傷殘?) 符合資格就是可以申請啊,可以申請就看給不給過啊! 結果新聞內容寫:【法令能否突破,要看役政署研究】 為什麼寫得好像這是特例、他有特權一樣?! 1. 究竟法令有什麼限制? 2. 要突破什麼條件? 3. 還是,這是記者「製造對立」的手法?! 其實什麼都不用研究,不用突破,本來就可以申請並通過?! 以上 因為八卦文章只在那邊說什麼酸民不酸民的枝微末節 故來專版請教 感謝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2.25.41
knowing:這很久的新聞了耶 08/18 11:22
這個 我剛才在八卦版看到文章...所以你FOLLOW到的結果是?!
now99:進去也不用做事吧XDD 08/18 11:34
他做不做事和我無關,官員在做什麼事(研究、突破),我比較想知道。
aqw445566:哈囉政戰兄 08/18 11:35
謝謝你拿軍官的薪水養我、看待我 ^^ BTW,你知道官員究竟在研究、突破什麼嗎? ※ 編輯: heroe 來自: 118.232.25.41 (08/18 11:43)
knowing:你貼的連結是7號的耶 八卦版貼的是最近的 08/18 11:47
knowing:既然你看到八卦版了 八卦版那邊已經有答案了 08/18 11:47
boyen3:為專案開後門是這個政府擅長的事情啊 08/18 11:55
knowing:樓上沒看八卦版喔 法規都列出來了 08/18 11:56
boyen3:怎麼看都不合法阿 他還有一個哥哥 哥哥又沒服家因替代役 08/18 12:00
knowing:回文了 08/18 12:02
bown:boyen3 是不是沒把法條看清楚 就是因為他哥哥不是服家因 08/18 13:43
bown:替代役 是志願役兵役 所以才免計的 08/18 13:44
各位好:我不是問合不合法的問題,我看版的心得也是合法啊! 我是想問官員究竟在說研究、突破什麼?! 1. 其實沒什麼要突破、研究;純作秀講講,以後可以居功。 2. 其實有裏之法條、審核條件,但是沒有對外公佈或較少為人知。 ※ 編輯: heroe 來自: 118.232.25.41 (08/18 16:51)
bown:有些事情的掌握度不是我們能清楚的 但我猜想 如果洪弟去申 08/18 17:04
bown:請家因替代役是真的符合那條規定 那就是這位官員並不知道 08/18 17:04
bown:洪弟他家的狀況 或是洪弟也不知道自己家的狀況可以申請 08/18 17:05
bown:也有可能是洪母因為身體關係而申請到重大傷病卡 08/18 17:06
bown:家因或是病因替代役(或補充兵)如果自己不去找法條 公所是不會 08/18 17:06
bown:主動幫你審查你是否會知道自己有沒有符合 所以才會有很多人 08/18 17:07
bown:說當完常備役之後才知道原來自己有哪些關係可以當替代役 08/18 17:08
bown:我指的關係是指家因或病因喔.. 08/18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