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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542還是269,不管是禁閉公文還是監視器 該串的也串了該滅的也滅了要查不是查不下去只是要時間 可是體檢表已經被扣案,改不了,也很明顯的是813的醫官故意登載不實公文書 其實量身高體重的都是護士,總評才是總醫師 所以單看總評醫官,他可以推說是前面計算BMI的護士填錯 可是如果前面就是填33,那總醫師就逃不過 所以這大約是唯一的突破口誰能下令讓護士和醫官去登載不實公文書 只要移送護士和醫官這二個人,就能突破了,不過醫護人員的防火牆軍檢以為自己作好了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7310020-1.aspx 曹金生說: 洪仲丘6月27日體格檢查分類表並無造假,對於家屬質疑部分, 因關係人醫院林姓護士並非軍人,且體檢流程屬醫療行為, 相關人員並不具公務員身分,所開立體格檢查分類表縱有偽造或變造行為, 這些涉及刑法第210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嫌, 都非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所列罪嫌, 軍事法院對此無審判權,應由司法機關追訴審判。 可見軍檢早知道是偽造的,只是推給非軍人的林護士... 不過總評醫官也逃不了的... 醫師法 第 25 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由醫師公會或主管機關移付懲戒: 一、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 二、利用業務機會之犯罪行為,經判刑確定。 三、非屬醫療必要之過度用藥或治療行為。 四、執行業務違背醫學倫理。 五、前四款及第二十八條之四各款以外之業務上不正當行為。 第 28-4 條 醫師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得併處 限制執業範圍、停業處分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或廢止其執業執照;情節重 大者,並得廢止其醫師證書: 一、執行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不得執行之醫療行為。 二、使用中央主管機關規定禁止使用之藥物。 三、聘僱或容留違反第二十八條規定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 四、將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租借他人使用。 五、出具與事實不符之診斷書、出生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或死產證明書。 第 25-1 條 醫師懲戒之方式如下: 一、警告。 二、命接受額外之一定時數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 三、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 四、廢止執業執照。 五、廢止醫師證書。 前項各款懲戒方式,其性質不相牴觸者,得合併為一懲戒處分。 應該追813,誰再替軍方說謊話,就拿執照來賭... 自轉請便 by ugvu的隱藏人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
rpp1:總評醫官一定是國防醫學系的 08/27 14:59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8/27 15:00)
momoisacow:沒錯 拿執照來換!!! 08/27 15:00
rpp1:醫界敗類處理一下 08/27 15:02
maxmessi:接下來應該直接追813了,沒有軍檢妨礙813有機會突破!!!!! 08/27 15:02
zxcvforz:無論如何,應把關健康的單位竟然在體檢表有動手腳空間 08/27 15:12
zxcvforz:這些人都頭上都已經掛了「草菅人命」四個字了 08/27 15:13
zxcvforz:他們以為為什麼規定要體檢表,難道是嫌他們太閒嗎... 08/27 15:14
yjay:推 08/27 15:18
vinsbbb:通通告一告 不信不吐實 08/27 15:24
bookticket:推! 08/27 15:27
sesee:大推這篇!! 08/27 15:27
naniba:大推 08/27 15:29
vitaminB:推 08/27 15:42
KingLBJ:推一個. 08/27 15:50
Refauth:╮(﹀_﹀")╭ 又要包了是吧XD 08/27 15:51
Seiran:推 08/27 15:52
ceeer:驊哥也一直說追813 08/27 15:56
Norther:高調 08/27 16:01
joesarira: 08/27 16:09
dvdvideo:推 08/27 16:13
Toufuu:推~一起把813繳械 08/27 16:23
olddadwind:推 08/27 16:23
CaTkinGG:推 08/27 16:31
girlF:推 08/27 16:34
shinejay:推 08/27 16:36
godspeed933:推 但是以後別再用閃字了 很難看 08/27 16:44
Mitch:對啊,建議別用閃字 08/27 16:52
QQhonda:推推! 08/27 17:27
ceeer:哈哈,有時的確要等閃字寫什麼XDD 08/27 17:29
coubala:推 08/27 17:32
potwo: 別閃了..... 08/27 17:34
tonylaio:謝謝整理出法條!一清二楚! 08/27 17:36
inbank:推!! 閃字拿掉比較容易閱讀 08/27 17:36
bgworld:揪出他們呀 08/27 17:46
evilvens: 08/27 18:03
juliette:推! 08/27 18:23
ab12ab121:推推 08/27 18:39
※ 編輯: ugvu 來自: 163.17.133.18 (08/27 19:05)
a40041:揪出來啦 08/27 19:14
koldo:推啦 08/27 19:31
jet113102:推 08/27 20:12
sh26225399:推推 08/27 20:23
silvertiger:推!!!!! 08/27 20:28
kgtmac1: 08/27 20:37
Leadkeita:推 08/27 20:51
ANA1980:推 08/27 21:11
andy78714:推y 08/27 22:18
thasi:大推! 08/27 22:48
justbeself:push 08/27 23:10
radi035:其實這些部分就是轉"司法調查"最重要的突破 08/27 23:22
j3307002:所以事實上軍醫體系也有問題 08/27 23:59
pttusero:那個...我有疑問...為何送天成後不轉送804?要送三總? 08/28 00:01
charles1630:推 08/28 00:09
luckyBF:推 08/28 00:10
shinejay:PUSH 08/28 00:19
ax227762:巧合太多就有可能是陰謀 08/28 00:23
robin58:pttusero, 804不收啊,應該是很聰明,知道會出事不敢收吧 08/28 01:21
kiyasolong:沒錯 拿執照來換!!! 08/28 05:05
moonQv:拿執照出來換! 08/28 06:57
dragon2000:推 08/28 10:38
sean850703:推 08/28 11:31
keltt:推 08/28 11:42
letitbeeeeee: 08/28 13:13
dyo010123:推 08/28 17:43
MOSMOSQQ55:推 08/28 21:19
louis76112:推 08/28 21:59
pttusero:如果當初送804而非三總 洪就不會死了吧!畢竟三總超遠... 08/28 22:09
zoey0806:804不生~也會有問題吧~拒收的理由會是什麼 08/29 12:24
zoey0806: 收 08/29 12:25
knowing:804應該覺得送天成都沒用了 才不收? 08/29 17:31
knowing:269和804不是有關係嗎? 難道是知情? 08/29 17:33
awaro:813剉咧等 當初監視器給個背影就已經是一絕了XDDDDD 08/29 21:36
godlikeking:推爆! 08/30 08:47
BlueEeyore:813明明就是共犯結構,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樣子,醫界之恥 08/30 18:05
icemok:快追813。 ~"~ 08/30 19:37
fvfv:推啦 08/30 20:54
pttusero:他們之前說天成近才送去,之後卻遠送三總不是自打嘴巴? 08/30 23:00
pttusero:804澄清,當時只就醫學上討論該轉診哪裡,並不是因為床位 08/30 23:17
pttusero:不夠拒絕接受轉診... 所以 三總比較專業嗎 08/30 23:19
wanderwolf:推啊 09/01 03:26
Ct730d:推 09/01 10:10
coolkoda:推 09/01 23:45
cookiewawa:那天跟剛退沒多久的542戰情通訊兵聊天..他說監視器是常 09/02 00:01
cookiewawa:態壞掉.. 09/02 00:02
delaysheep:推推推 09/02 01:29
ugvu1980:cookiewawa大 這是269的監視器ㄟ,你問542有點奇怪吧 09/02 23:33
cbakyle:軍醫院體格檢查分類不會寫出來 要自己回單位找醫政官蓋及 09/03 00:57
cbakyle:判定 804就是這樣 而且洪那張體檢分類 蓋章是542的醫官章 09/03 00:58
cbakyle:有趣軍醫院體檢過就知道各站是各蓋各的 X光跟抽血不會當場 09/03 01:00
cbakyle:好所以沒蓋 過一週後體檢表拿到 除非有重大問題否則背面不 09/03 01:01
cbakyle:會有寫什麼 09/03 01:02
gekisen:監視器常態壞掉? 我家的監視器用超過八年了也沒見過常態壞 09/03 07:13
gekisen:掉 是安怎? 變魔術喔? 09/03 07:14
yuyuoo:U大真厲害,一一找到突破口,希望早日找到真相 09/03 21:50
Pejsl:推 09/04 00:30
sunny22814:推 09/04 01:44
partytonight:無聊 09/05 23:28
icemok:樓上某P "我實在很不想講那個白目在裡面幹了什麼",快說呀~ 09/06 06:51
icemok:http://ppt.cc/D1Oz 幫你截圖好了,很方便不用再回去翻。 09/06 07:11
GFDS:XD 人來了就多說兩句嘛 09/06 07:20
yudi1991:推 09/06 07:23
partytonight:人死了就算啦~~~ 09/06 09:14
icemok:  09/06 09:22
icemok:某P,你說說看讓大家知道他到底在裡面做了甚麼呀。 09/06 09:27
sowell9988:不管什麼黑畫面.飲料店了,最重要的"筆記本"在哪裏? 09/06 11:25
sowell9988:筆記本一出來,所有的殺人動機,就真相大白 09/06 11:26
awaro:partytonight是破案的關鍵點 建議桃檢約談 09/07 00:58
ugvu:就算人在白目,也不能違法抓人去關害人送死好嗎 09/07 01:47
pttusero:推! 09/07 20:14
k258610:推一個!!! 09/09 19:14
noobismeok:放話又不講xd 09/10 01:56
fun120182:讚推 09/11 10:55
r07803111:partytonight哪天你不幸發生什麼事的時候 09/11 13:12
r07803111:記得你現在說的這句話 "人X了就算了" 09/11 13:13
JNissan:推 09/12 06:59
zoobe:推!!! 09/13 14:33
nt01580a:PUSH 09/15 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