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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部分原文) 我認為這篇完全是在卸責! 為何一個禁閉公文要設計成這麼多關卡、這麼多人蓋章,才算完成行政程序? 就是希望經由多人的用心審核,避免造成「少數人主觀、偏見」的判斷 ※ 引述《YoursEver (銀英傳出webgame!?)》之銘言: : 相關業參是都會知道有送禁閉這件事的; : 只要資料備齊, : 在人到齊+有專人傳遞公文的狀況下, : 一個半小時內能蓋幾個章根本就不是重點. : : 今天如果要懷疑是送禁閉的流程有問題, : 那應該去查證 [送禁閉公文] 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 而不是以亂槍打鳥,搏收視率的手段去質疑蓋章速度. : : 問題的癥結在於相關佐證文件, : 文件如果有問題,就算花兩星期蓋六個章也是違法. : 文件如果沒問題,就算六個章在10分鐘內一起蓋也是合法. : : 不要被那些笨節目呆媒體牽著鼻子走好嗎? : : 沒錯,所以該質疑的是文件. : : 當兵的人多,當官的人少,當官又當旅部幕僚的更少. : 況且,"效率"可以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 : 這個案子裡面,質疑效率是最蠢的做法, : 相較於 佐證文件 的真實性,蓋章的效率根本就不是重點. 為何媒體會去談洪案公文完成速度過快? 的確,效率高並不犯法 問題在於:蓋章的人有沒有盡責的審核相關文件? 你同意「應該去查證 [送禁閉公文] 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你同意「該質疑的是文件」 請問,你同不同意蓋章的人需要查證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還是你認為蓋章的人都不需要審核佐證文件? 反正相信會有其他人去查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7.26
Assyla:如果那些軍官說他都沒在看公文,看到簽呈就直接蓋了 08/30 23:30
Assyla:把那些人,包括少將沈威治給解職吧 08/30 23:31
Assyla:只要會蓋章,派猴子當少將就行了,而且薪水只要香蕉就好 08/30 23:32
danielar:沒錯 只要是長官交辦事項 簽核的速度絕對快 但這個案子要 08/30 23:36
danielar:的絕對是動機跟相關文件的正確及有效性 08/30 23:36
danielar:要質疑的 08/30 23:36
fo60411:請別汙辱猴子 08/30 23:48
awaro:原文的意思是 "文件如果有問題,就算六個章是在10分鐘內 08/31 00:49
awaro:一起蓋也是違法" 把關的本來就要負責!! 08/31 00:50
j3307002:請別汙辱猴子XD 08/31 02:12
chentrance:請別屋入猴子 XDDDD 08/31 02:52
freeway0125:小弟師部文書,師長寫"可","準","擬辦"需要兩天 08/31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