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0204 (M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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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新聞] 禁閉簽呈曝光 1.5小時6長官蓋章
時間Fri Aug 30 23:28:03 2013
(刪除部分原文)
我認為這篇完全是在卸責!
為何一個禁閉公文要設計成這麼多關卡、這麼多人蓋章,才算完成行政程序?
就是希望經由多人的用心審核,避免造成「少數人主觀、偏見」的判斷
※ 引述《YoursEver (銀英傳出webgame!?)》之銘言:
: 相關業參是都會知道有送禁閉這件事的;
: 只要資料備齊,
: 在人到齊+有專人傳遞公文的狀況下,
: 一個半小時內能蓋幾個章根本就不是重點.
:
: 今天如果要懷疑是送禁閉的流程有問題,
: 那應該去查證 [送禁閉公文] 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 而不是以亂槍打鳥,搏收視率的手段去質疑蓋章速度.
:
: 問題的癥結在於相關佐證文件,
: 文件如果有問題,就算花兩星期蓋六個章也是違法.
: 文件如果沒問題,就算六個章在10分鐘內一起蓋也是合法.
:
: 不要被那些笨節目呆媒體牽著鼻子走好嗎?
:
: 沒錯,所以該質疑的是文件.
:
: 當兵的人多,當官的人少,當官又當旅部幕僚的更少.
: 況且,"效率"可以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
:
: 這個案子裡面,質疑效率是最蠢的做法,
: 相較於 佐證文件 的真實性,蓋章的效率根本就不是重點.
為何媒體會去談洪案公文完成速度過快?
的確,效率高並不犯法
問題在於:蓋章的人有沒有盡責的審核相關文件?
你同意「應該去查證 [送禁閉公文] 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你同意「該質疑的是文件」
請問,你同不同意蓋章的人需要查證所需要的佐證文件是不是都符合規定?
還是你認為蓋章的人都不需要審核佐證文件?
反正相信會有其他人去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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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67.26
推 Assyla:如果那些軍官說他都沒在看公文,看到簽呈就直接蓋了 08/30 23:30
→ Assyla:把那些人,包括少將沈威治給解職吧 08/30 23:31
→ Assyla:只要會蓋章,派猴子當少將就行了,而且薪水只要香蕉就好 08/30 23:32
推 danielar:沒錯 只要是長官交辦事項 簽核的速度絕對快 但這個案子要 08/30 23:36
→ danielar:的絕對是動機跟相關文件的正確及有效性 08/30 23:36
→ danielar:要質疑的 08/30 23:36
推 fo60411:請別汙辱猴子 08/30 23:48
推 awaro:原文的意思是 "文件如果有問題,就算六個章是在10分鐘內 08/31 00:49
→ awaro:一起蓋也是違法" 把關的本來就要負責!! 08/31 00:50
→ j3307002:請別汙辱猴子XD 08/31 02:12
推 chentrance:請別屋入猴子 XDDDD 08/31 02:52
推 freeway0125:小弟師部文書,師長寫"可","準","擬辦"需要兩天 08/31 0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