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gvu1980 (阿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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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洪案] 今日洪案相關新聞
時間Wed Oct 2 09:57:36 2013
沒意外的話 應該只有這一篇
洪仲丘案4證人 都稱投票「沒人施壓」
聯合報╱記者呂開瑞/桃園報導】
2013.10.02 03:04 am
洪仲丘案昨天開庭,4名證人都說沒人施壓,投票是自由意願,懲處案公文都是依規定辦理
。
「懲處洪案的公文流程不嚴謹、太草率。」合議庭訓斥旅長沈威志
「簡直錯誤連篇」,
對人
事官石永源把印章交給人事經辦人簡芸芝用印,法官直斥「太離譜」。
石永源作證時還說,范佐憲曾告訴他洪仲丘在連上玩手機、很囂張,因為快退伍才趕辦公文
,副旅長何江忠曾找他催辦懲處公文,他覺得有點壓力,但都依規定辦理,因為是代理憲兵
官,且第一次簽辦悔過的懲處公文,
所以沒注意要用簽稿併陳處理「是我弄錯了」。
法院昨傳542旅士官簡芸芝作證,她承認曾建議洪罰勤,但後來有人說罰勤沒用,且宋姓士
兵先被決議禁閉,她們是比照宋的懲處,決議洪悔過,開會前沒有任何長官施壓說要關洪,
投票過程也沒人關說或施壓,都是自由意願投票,
她也承認開士評會很匆促,沒準備簽到簿
,她是事後才簽名,其中江姓、簡姓兩位士官休假,也是由她代簽。
人事官石永源承認簽辦懲洪案公文,何江忠也指示
速辦,但都依規定辦理,也看過
附件齊備
,簽辦公文中何江忠沒再過問,呈交旅長沈威志時,沈威志有翻閱檢查,還指示參謀主任約
見,他還陪著洪面見參謀主任,
當時洪仲丘承認違規、對懲處案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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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
→ pulseclean:都自己人 怎麼說都可以 10/02 10:10
→ akuma183:不只軍中 一般機關也都先有決議 再趕公文吧 再拗有何用 10/02 10:20
→ driver0811:如果有任何小罪,這些人的軍旅生涯就掰掰了嗎? 10/02 10:37
推 rpp1:合議庭訓斥旅長沈威志 若還給軍檢辦誰敢訓斥將軍 10/02 10:57
推 koor:沒人施壓是吧,那表示你們也同意違法關人,要不要全部懲處? 10/02 12:26
→ knowing:簡江大概會想我又沒去幹麼寫我名字...... 10/02 12:34
推 knowing:就是范說罰勤他又不會痛啊 10/02 12:40
→ knowing:投票單正本都不見了 還有什麼能信? 正本誰拿去偷藏了 10/02 12:41
推 jasonyeh:那簡就是偽造文書阿,辦下去 10/02 12:51
→ jasonyeh:管他當初讚不讚成關,這些軍人全是一個樣子 10/02 12:53
推 letitbeeeeee: 10/02 17:49
推 pttusero:軍中規定都不是規定 扯 10/02 1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