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Clarkliu:無聊 11/20 20:35
推 noah538:法醫 當初照實寫 就不用落的今天尷尬 11/20 20:53
噓 GazerLahn:然後再貼個灰色思想,真完美。 11/20 21:07
→ Kuokenken:今天只是尷尬而已,當初這樣寫會被當成打手 11/20 21:12
推 noah538:「他」 要誰來頂呢 范 不何理 呂 太冤枉 這下頭大了 11/20 23:08
→ bhmok:看來不是政戰在消毒 是犯犯的親衛隊 XD 11/20 23:35
推 noah538:啊 不然勒... 范直接致死嗎? 11/20 23:55
→ mark0204:A故意推B墜樓,A只推而已,是重力害死了B......啥邏輯? 11/21 01:03
噓 MacMini:A 看 胖子B被關 B死了 .A 例行操課 是A害死B...啥邏輯? 11/21 02:52
→ slcgboy:A把B送去關 C把B操到死 D要把B送醫 最先被告的是D B的BMI 11/21 09:43
→ slcgboy:過高 A送B去體檢卻出現疑雲 總之 是"他"不是那個"自" 11/21 09:45
噓 noah538:A打手槍 B探頭看墜樓, A業務過失致死 成立!邏輯正確啊! 11/21 13:29
噓 noah538:例A把B送去關. B死了.若A=殺人.那麼死在監獄都是法官殺的 11/21 13:35
→ noah538:警察殺的,檢察官殺的?! 11/21 13:36
噓 bloodrose23:他照實寫 不用等黑手推他 他先會被"民意"逼得去跳軌 11/21 22:33
推 devilstick:喔?民意這麼厲害喔?那馬英九跳軌幾次了? 11/21 23:21
→ devilstick:范跳軌了沒?何江忠跳軌了沒?說說看? zzZ 11/21 23:24
噓 bloodrose23:洪家人一句話馬上天翻地覆 一堆人開記者會自清 11/22 01:27
→ bloodrose23:石法醫在那邊語焉不詳 模稜兩可又是為何? 11/22 01:28
→ bloodrose23:同理心過剩的民意和國軍一起把這事情徹底泥巴仗化 11/22 01:31
→ bloodrose23:民意真那麼弱 石法醫何苦吞吞吐吐那麼久? 11/22 01:32
噓 bloodrose23:不用把洪案看得多偉大 只是台灣近年來"社運現像"又一 11/22 01:35
→ bloodrose23:次典型輪迴流程 11/22 01:35
推 devilstick:這篇沒人說洪案偉大啊,不要自己紮稻草人吧? 11/22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