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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兵役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放寬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至外國或 大陸地區的就學年齡、出境後返國停留期間及申請再出境等相關限制條件。 現行條文規定,年滿19歲的役男如當年12月31日前無法取得國外大專校院入學許可證明,就 不能出國念書。過去為此出現許多逃兵與小留學生。 但募兵制實施後,1994年1月1日以後出生役男只要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逃兵的理由減少, 役男回國服兵役的意願增加,因此為方便役男出國求學,修法放寬。 通過的條文刪除現行規定「其就學不得超過徵兵及齡之年12月31日」的限制,放寬役男申請 出境至國外就學,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或役男申請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者,取得教育部 認可的大陸地區大學院校入學許可,得申請出境至國外或到大陸地區就學,但就學年齡仍不 得超過30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7.13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