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91305:士官依規定只能悔過!悔過就是悔過,跟禁閉不一樣的 03/10 10:24
→ jasonyeh:看你的文字我突然覺得自己一定是瘋了才回你文章 03/10 10:31
→ jasonyeh:一堆訴狀快寫不完了還在跟你筆戰,突然覺得很空虛 03/10 10:32
→ jasonyeh:你說的對啦,好不好 03/10 10:32
→ callmeanswer:杯具@@~沒看到就砍了 03/10 10:34
推 a91305:他開心就好,不用戰了 03/10 10:48
噓 ESWAT:這種文章直接忽視就好了,給他自己寫開心,當過兵就知道是不 03/10 11:01
→ ESWAT:是惡整,全台灣當過兵的那麼多人根本不需要跟他浪費時間筆戰 03/10 11:01
→ koor:人證滅不掉,但世上還有一種東西叫封口跟殺雞儆猴 03/10 11:21
噓 drtgvc:證據都有了 還無罪推定哩 03/10 11:31
噓 owen13:保證人地位裡面的危險場所管理者 緊閉室本來就是高風險場所 03/10 11:37
推 lineage0916:理性在這似乎不太管用,反正大家只想看他們想要看的 03/10 11:49
噓 navi213097:士官就是沒有禁閉這項處分 今天關進去還送假資料 03/10 12:33
噓 coolcjy:永遠走不出自己的小圈圈,就算軍方沒有滅證如此徹底,就算 03/10 12:34
→ navi213097:忽視身心評量 關進去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違反規定的 03/10 12:34
→ coolcjy:鐵證如山,終究還是有許多人跳針盲目護航 03/10 12:35
→ navi213097:士官沒有禁閉是根據小綠皮 陸軍內部管理實施規定 03/10 12:35
→ coolcjy:洪案打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百出,別跟我說那些軍士官不知道那 03/10 12:35
→ coolcjy:些規定(當然也有可能真的是腦包到不知道)出事情才講自己不 03/10 12:36
→ navi213097:你說的伏地挺身 掃廁所 這些是在廣義的罰勤範圍內 03/10 12:36
→ coolcjy:知道,那平時又何來臉面要求義務役照規定來?結果出事情了 03/10 12:36
→ coolcjy:只要串供好說不知道規定,就可以用行政疏失帶過,怎麼這 03/10 12:37
→ coolcjy:麼好混,難怪當過兵的各位(包含我)沒人想再回去 03/10 12:37
噓 teamax:, 03/10 12:42
噓 smacker:觀點都好公正客觀唷~~~但死的不是自己家人 03/10 13:01
→ teamax:護航也要護得好看一點 03/10 13:06
→ teamax:但是想當姜太公的話,應該是還可以 03/10 13:07
噓 onionsteven:洪案發生之後第一個跟我提無罪推定的是教招教官 03/10 13:11
噓 ten9di9:洪仲丘被關就是被私刑 03/10 13:43
噓 ten9di9:所以其他人不會死就可以犯軍法也要關他 03/10 13:44
噓 washltz:真是令人科科 03/10 14:56
噓 WeiMyWoW:喔 03/10 16:15
推 shifogfo1:跟鄉民辯論不會有結果的 03/10 16:34
推 domy1234:樓上說的對 尤其是對蠢黑版的鄉民而言 03/10 18:17
推 inloveplayer:跟鄉民認真就輸了 03/10 19:02
噓 kbcnh:樓上幾個也是鄉民 03/10 20:03
噓 beelezbub:, 03/10 20:12
推 NeGe56:二樓找到盲點了XD,跟這人認真真是白費了時間 03/10 20:12
噓 beelezbub:樓上重點是記得他想紅就送他XX噓爆他吧。 03/10 20:16
推 NeGe56:蛤o.o? 03/10 20:18
噓 beelezbub:、 03/10 20:20
推 previa:辛苦原po在這邊掃盲了 惡整跟整死根本差很多 03/10 20:22
→ previa:原po你不用花時間在這了 他們根本就站不住腳 03/10 20:22
噓 beelezbub:惡整跟整死當然差很多,一個還能走出來,另一個只能給人 03/10 20:33
→ beelezbub:抬出來。 03/10 20:33
噓 beelezbub:更重要的是不管惡整還是整死都不應該,是想站什麼碗糕腳 03/10 20:38
→ beelezbub:? 03/10 20:38
→ previa:惡整本來就不應該 但拿不小心操練死當作惡整死才是邏輯不清 03/10 22:07
噓 beelezbub:到現在還在“不小心操練死”,判決書都寫“凌虐之故意 03/10 22:45
→ beelezbub:”,不小心到底是誰的不小心?邏輯不清的笨蛋到底是誰? 03/10 22:45
→ beelezbub:別再寫什麼廢文,多做點功課再來給點建設性的討論可否? 03/10 22:45
噓 beelezbub:不要一直空浪費我的時間來指責你們的錯誤可否?你想討 03/10 22:47
→ beelezbub:論我也很想討論。 03/10 22:47
推 NeGe56:鞭越大力只是越無視吧o.o 03/10 22:59
→ previa:誰邏輯不清阿 關禁閉的很多都是很難管教整天裝死裝累的人 03/10 23:13
→ previa:關禁閉就是要操要凌虐一下給個教訓 但可不是蓄意凌虐致死 03/10 23:14
→ previa:如果是自己搞笑腦補成蓄意虐死 倒底誰才邏輯不清 03/10 23:16
→ previa:法官如果有證據可證明凌虐致死 那他早判了拉 少自己為正義 03/10 23:17
噓 beelezbub:關緊閉=凌虐?請趕快去找國防部發言人釋疑,如果答案是 03/10 23:18
→ beelezbub:肯定的話隔天就要見報了。 03/10 23:18
→ bluewindwmg:好啦,一堆人想領武襬。快去領吧 03/10 23:20
→ previa:快去喔 03/10 23:24
→ previa:本來很同情洪 看到這麼自以為的腦補 整個就覺得剛好而已 03/10 23:25
→ previa:說好的地下錢莊高利貸 說好的地下賭場 這麼好操弄也不意外 03/10 23:26
噓 beelezbub:說關緊閉=凌虐的可是先生,是你要去證明這項事實為真, 03/10 23:30
→ beelezbub:不是單方面由我否定,我是你媽還是你爸?你的作業還要 03/10 23:30
→ beelezbub:我幫你改喔?我去問好啊,先去買棟天龍國的房子孝敬我再 03/10 23:30
→ beelezbub:跪下跟我說“龜兒子不懂事,有請老爸出山求解”,我就去 03/10 23:30
→ beelezbub:幫你問。 03/10 23:30
→ previa:看樣子我還真誤會國防部 這案看定義可沒有凌虐更不算虐殺 03/10 23:39
→ previa:禁閉的本質就是要讓禁閉生痛苦不堪已作懲戒 跟凌虐定義很近 03/10 23:40
→ previa:所以看link以後更覺得洪案真的算是意外而已 03/10 23:41
噓 beelezbub:很類似=相同?為了你往後的人生著想,我建議你快去找個 03/10 23:50
→ beelezbub:邏輯課來修,不要再沉迷網路了好嗎? 03/10 23:50
→ cbakyle:無罪推定是學理名詞,實務上不會用,檢察官若無罪推定就不起 03/11 00:08
→ cbakyle:訴,不用查案啊.沒有人提供犯人犯罪證據就無罪推定.會找犯 03/11 00:11
→ cbakyle:罪證據的檢察官當然是認為犯人有罪嫌疑,才去找證據. 03/11 00:12
→ previa:beelezbub既然凌虐定義不服本案 法官真的是重判了 03/11 00:33
噓 beelezbub:我什麼時候說凌虐不“符”,最開始不就是你們說這是“ 03/11 00:39
→ beelezbub:不小心操練死”、“是意外”,請問是我的腦袋有問題還是 03/11 00:39
→ beelezbub:閣下的腦袋有問題? 03/11 00:39
噓 usoko:鍵盤當兵可以停止了 看看上面的新聞吧 03/11 02:07
噓 fvfv:喔 03/11 02:42
噓 tricktruck:原來你法學這麼強啊 那你跟我說國軍拘禁一個人的法源在 03/11 07:12
→ tricktruck:哪?他把憲法第八條擺在哪?規定士官帶照相手機就是記申 03/11 07:14
→ tricktruck:誡 然後洪卻被施以妨礙人身自由的禁閉 你說這不違法? 03/11 07:16
噓 tricktruck:你要說法律用詞有差但實質相通我同意 但不代表這樣就能 03/11 07:19
→ tricktruck:掩蓋違法的事實 03/11 07:19
噓 aarzbrv:chocholove很適合當洪案或林克穎的辯護律師 03/11 08:21
噓 devilstick:previa:關禁閉就是要操要凌虐一下給個教訓 03/11 10:09
→ devilstick:國防部看到這麼理盲的護航應該會哭到噴 03/11 10:11
噓 bbsnetghost:下去領工讀費 03/11 12:02
噓 XinJay:zzzzzzzzzz 03/11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