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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2r4bmb ] 作者: anticpjh (000)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後備軍人申請緩召門檻提高 有姐妹者恐無 時間: Mon Apr 11 15:24:18 2016 1.媒體來源: 蘋果即時新聞 2.完整新聞標題: 後備軍人申請緩召門檻提高 有姐妹者恐無法申請 3.完整新聞內文: 2016年04月11日12:48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上午審查《兵役法》及《軍人撫卹條例》修正草案,其中《兵役 法》第41條修正案中,只要是「無同父兄弟,而其父已年逾60歲或死亡者」即符合緩召條 件,經委員會修正為「無兄弟姐妹」,未來三讀後,將提高申請緩召難度。國防部副部長 陳永康表示,此項修正條文主要是為符合聯合國 1979 年「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保障性別人權及促進性別平等規定的意旨。 另外,對於原條文可申請緩召的資格均以男姓為主,因此「負家庭生計主要責任,並具有 下列情形之一者:「無同父母兄弟者」,都均改為無其他「兄弟姐妹」。(王烱華/台北 報導)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411/836048// 5.備註: Q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1.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60359461.A.C25.html
cattgirl: 開戰做準備 04/11 15:2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ticpjh (1.160.201.16), 04/11/2016 15:26:07
qsazx: 這會溯及既往適用到已經申請通過的人嗎?也就是原本已經成 04/11 15:41
qsazx: 功申請緩召,但新法上路後已不符條件者,緩召會自動被取消? 04/11 15:42
ultratimes: 不利的法律是不能溯既的好嗎 04/11 15:53
ultratimes: 不利的法律溯既必違憲 04/11 15:53
ultratimes: 只有授益性質的法律,可以有條件溯及既往 04/11 15:54
meredith001: 暗陰羊咧 消除什麼狗屁歧視 中華民國是有徵女兵喔 04/11 17:25
UC93: @@ 不是要募兵制嗎 04/11 17:51
sony0000: 這法條修正應該與男性為主徵兵制度歷史延革對照才適當, 04/11 21:11
sony0000: 所以現行法條才提及「無同父兄弟」。目前徵募並行但女 04/11 21:11
sony0000: 性無需教召,與修正法條援引「聯合國婦女……」應無直接 04/11 21:11
sony0000: 相關關係。只是百姓相關者寡,修正案應該很快就被國防部 04/11 21:11
sony0000: 暗渡陳倉過去,新的立院國防委員會應該也是閉隻眼三審通 04/11 21:11
sony0000: 過,百姓只能消極接受 04/11 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