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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POC3wKz ] 作者: SZBZ (北投金城武)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退將赴陸擴大限制 政治活動管制期限15年 時間: Sat Jul 8 19:24:39 2017 退將赴陸擴大限制 政治活動管制期限15年 2017-07-07 01:27聯合報 記者林敬殷/台北報導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陸委會所提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退離職中將以上軍職 人員、曾任情報機關首長及曾任機敏機關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未來赴大陸出席政治性活 動將有所限制,退離職管制期限為十五年,一旦違反規定,情節重大者最重剝奪終身俸, 並追繳勳獎章。 這項修法未來不僅更嚴格規範高階退將赴大陸活動,包括卸任副總統等,如國民黨準主席 吳敦義一旦要赴陸出席政黨活動或是與中共總書記進行吳習會,恐怕都將有更嚴格的限制 。 行政院長林全昨天在院會中表示,涉密高階人員赴大陸一向引起國人高度關注,對國家整 體利益和社會觀瞻影響甚大。為維護國家安全、利益及尊嚴,讓相關人員有明確法規可依 循,這次修法將建立更完整的規範。 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這次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對於涉密退離職人員赴陸許可 管制年限,從現行原則三年,原服務機關可增減,修正管制年限至少三年,原服務機關只 能增加、不能縮減。 其次,對於涉密程度較高之公務或軍職人員,赴陸管制年限屆滿後,可要求其赴陸前仍應 向原服務機關申報,原服務機關對部分機敏必要人員可以要求需「終身申報」。 在退將赴陸參加政治性活動的部分,以往沒有規範,此次規範的對象為,曾任機敏機關政 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曾任中將以上軍職人員及曾任情報機關首長,退離職十五年內者,不 得參加由中國大陸領導人主持的慶典或活動,除非報經原服務機關同意,不在此限。另外 就是參加其他活動,不得有害國家尊嚴的行為,例如向象徵中國大陸政權的旗、徽、歌為 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行為者。 張小月說,估計管制人數將在一千人以內。若是去大陸觀光、文化參訪等活動,不受此限 。 張小月表示,將依退離職前的職等或情節輕重分級處罰,上將、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或情 報機關首長,可剝奪月退俸百分之十到一百(五年),領一次退休金者,罰五十萬到五百 萬元;中將以下等其他管制人員,剝奪月退俸百分之十到五十(五年),或罰款廿萬到一 百萬元。若是違規情節重大者,可自其違規行為起,終身剝奪全數月退俸,受罰者也將會 同時被追繳勳章或獎章。 另外,行政院會也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配合上述修法,將涉密退 離職人員的出境管制期間,修改為至少三年,洩漏國家機密者將加重處罰,最重可處十年 徒刑。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10879/2568837 5.備註: 本當如此 賣國或叛國者本當問斬 只拔勳停俸已屬極為寬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50.138.1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99513082.A.53D.html ※ 編輯: SZBZ (118.150.138.120), 07/08/2017 19:25:00 ※ 編輯: cjol (223.137.183.168), 07/08/2017 21:51:54
schooldance: 同意,高階將領跑去敵國把酒言歡,真他媽噁心 07/08 23:51
bluewindwmg: 不要臉沒有下限 07/09 00:20
yuma0621: 還是太寬鬆了 07/09 01:06
ichiro0626: 記得好幾年前就有降將在電視上講屁話了,那嘴臉真的 07/09 01:21
ichiro0626: 很噁心,這樣剛好而已,用外患罪治牠們都不為過 07/09 01:21
Freeven: 依我看還是直接用叛國罪判死 07/09 02:31
Freeven: 「情節重大者最重剝奪終身俸, 07/09 02:33
Freeven: 並追繳勳獎章。」 還是有夠輕的 07/09 02:33
oldfly: 連叛國都只是拿掉終身變凡人而已 凡人表示:...... 07/09 05:23
awayaway: 應該要只要有領國家的錢都不能去,比方說地方政府官員/ 07/09 09:34
awayaway: 立委等...民間交流也不能去啊,他們民間的也多有官方背 07/09 09:34
awayaway: 景,~ 07/09 09:34
AstraH: 政務官與立委請比照辦理 07/09 1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