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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kBDHcU (MobilePicket) 檢舉#1Jk9LfrP為一行文 判決:不違規 原因: 1. 原發文者有回應,並非發文就不管。 2. 這一行文已足以表達文章目的,且內含多個句子,祇是他沒有按ENTER分行而已。 3. 文章內容所問之機種比較,經查在板上僅有一篇且是兩個月前的舊文。 因此,板規一與板規五都不違反。 所以判決不違規。 代理板主 Theoepstein ==== 說明一下發這篇公告之原因: 一、目前檢舉板的板主為小組長,我無法標示結案。 二、手機板現在實際上應是複數板主(代理板主、小組長接管板主) 過往是寄站內信告知檢舉人不處理之理由,若檢舉人不服,可上訴組務, 組務受理後,會視內容要求板主補充說明判決理由。 但目前的狀況,回覆檢舉人的站內信,複數板主看不到...因此得公告說明判決。 不然「A板主不判罰,B板主判罰」的事情發生,又會造成爭議。 以上,謝謝熱心檢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233.18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bileComm/M.1404618360.A.58A.html ※ 編輯: TheoEpstein (36.225.233.181), 07/06/2014 1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