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BAR : 可能現在有個資法的關係讓建資料庫更麻煩,不想做08/23 15:07
推 Obb : iphone 比較好找回08/23 15:13
推 j3307002 : iphone 比較好找回,但更容易被拿去賣XD08/23 15:24
→ comit : 再說了,砸碎以後,不見得就讀不到資料08/23 15:26
說的也是!沒有想到
這處理方式真是粗糙到我好難接受
推 RONC : 哀鳳哪裡能賣...沒有持有者的apple帳號就只能當殺08/23 15:29
→ RONC : 肉機吧08/23 15:29
推 ru04hj4 : iphone 蠻好找回的 同事就有找回來08/23 15:38
想到定位尋回
後來才知道Android也可以,結果一試
才發現我買來的備用機登入google帳號之後定位只能定現在這支
之前那支在這方面的嘗試之後保持下落不明的姿態
※ 編輯: mco520 (49.219.45.121), 08/23/2017 15:42:27
→ simon978 : 鴿子法啊 阿不是是個資法08/23 15:43
推 ferrinatice : 推這篇08/23 15:50
推 Octopus56 : 一堆鴿子根本拉基,尤其是警專出來的那種 08/23 15:51
→ amilus8250 : 樓上有跟到時事唷08/23 15:53
推 CHTWifiHinet: 學長 學長!!08/23 16:00
推 ddity : 前一支手機可以但是前一隻手機功能要啟動08/23 16:48
我登入之後要追蹤定位,就只有這支的地點而已耶?是設定不對嗎
推 b0504 : 應該可以把這業務分到別的單位去吧 警察泡茶都來不08/23 16:50
→ b0504 : 及了 還跟你在找失物08/23 16:50
推 lookers : 掉手機建議找年輕女生去報案 速度應該比宅宅快十倍08/23 17:00
我現年20歲遺失手機時小一歲生理女性,這樣有符合嗎
我認為跟性別和年紀之類的無關
推 roudolf : …這個酸一般警察有啥用,上面會理他們嗎?純粹為酸08/23 17:30
→ roudolf : 而酸,最好出事也不要找警察08/23 17:30
我沒有酸警察
也沒有為酸而酸
如果哪句造成這樣的誤會我可以再解釋
我認為這是整個警政造成的差別
以及制度層面影響
這還在他們業務內,我不清楚為什麼不能找警察尋找遺失物?
如果因為難免有為難之處就得噤口自己感受
我不認為這樣能改善問題,造成負擔的也不只民眾
※ 編輯: mco520 (101.13.251.234), 08/23/2017 17:58:56
推 joey0422 : 台灣警察需要整個砍掉重練08/23 18:47
推 SIGSauer : 因為遺失物是為民服務,法律沒有規定警察要幫你招遺08/23 19:24
→ SIGSauer : 失物,受理遺失物是警政署內規,看聯單是其他案類就08/23 19:24
→ SIGSauer : 知道了。08/23 19:24
這次的事情有點奇妙
其實整個詳細狀況評估比較偏向失竊(沒多贅述)
但警察幫我媽媽做筆錄的時候問:「手機不見是嗎?」回答:「對。」
然後沒更詳細的了,填上遺失
我也是事後問為什麼會選擇報案遺失才發現過程不太對勁……
遺失和失竊於理於法都差別甚大啊
※ 編輯: mco520 (49.217.186.217), 08/23/2017 19:32:54
→ D600dust : 法你不懂08/23 20:09
→ D600dust : 鴿子法08/23 20:09
→ D600dust : 你報案沒被警察恐嚇就不錯了08/23 20:09
推 fireguard119: 因為你不是外國人,你沒看到外國人遺失手機都找的回 08/23 20:25
→ fireguard119: 來嗎08/23 20:26
→ fireguard119: 然後都會上新聞說台灣的警察真有效率08/23 20:26
噓 KRay24 : 遺失物從哪裡看來像是警察業務?市政府不管打包給08/23 21:10
→ KRay24 : 警政吃下來而已啊...然後還要被嘴砲08/23 21:10
遺失物這件事也不是地方政府丟給警察與否的事,我有點好奇為什麼要提市政府
警政既然吃下來,那就有這樣的責任
沒有辦法還承擔,是警政結構產生的問題,這論點是哪裡錯誤呢?
不是嘴砲不嘴砲,而是整件事就是這樣安排的,我不清楚哪裡嘴或哪裡砲?
噓 KRay24 : 去看看民法規定,你會發現根本爛08/23 21:13
→ KRay24 : 另外,你覺得你手機被撿到,送到車站/公車站這些地08/23 21:14
→ KRay24 : 方,他們會轉交警察局嗎?不會。各受理單位自行處置08/23 21:14
→ KRay24 : ...那你覺得你找的回來嗎== 08/23 21:14
那是另一回事,不是嗎?
我說的是警方承接遺失物業務,又沒有做好拾得物系統,造成不管有沒有撿到都沒辦法確認的情況
這樣的找不回來跟你提出的找不回來是不一樣的
※ 編輯: mco520 (49.217.186.217), 08/23/2017 21:30:39
→ KRay24 : 1.你說的imei系統建立半年未滿,已建立 08/24 19:05
→ KRay24 : 2.個資問題。你看過開手機被告的嗎? 08/24 19:05
→ KRay24 : 3.全部事情都推給警政,然後沒錢沒資源事情做不完, 08/24 19:05
→ KRay24 : 就gg囉 08/24 19:05
推 KRay24 : 您連受理後上網一個個看都覺得煩,那你覺得警察們 08/24 19:08
→ KRay24 : 該為您服務到什麼程度呢^^ 08/24 19:08
→ ii49 : 你怎麼會對各國的政府機關有信心 08/24 22:50
噓 kazamishu : 其他單位卸責都塞給警察而已,誰想辦這東西? 08/25 17:42
→ kazamishu : 全國每個人遺失東西都去找警察,哪來那麼多警察 08/25 17:44
→ jolier327 : 一堆業務明明做不來為什麼還要承擔? 因為預算捏在 08/26 00:35
→ jolier327 : 政客手裡 你不接爛攤子 之後沒錢換監視器換設備 苦 08/26 00:35
→ jolier327 : 的還是警察自己啊 這的確是警政結構問題 所以你怪 08/26 00:35
→ jolier327 : 什麼都沒用 08/26 00:35
推 BoardTurtle : 等等 你怎麼會覺得手機隨便被警察解開 查出IEMI 08/26 22:35
→ BoardTurtle : 然後登陸在網頁上供你查詢是好事 ? 08/26 22:35
→ BoardTurtle : 這樣同樣的有心人士也能用一樣的方法查詢一些資料 08/26 22:36
→ BoardTurtle : 一般而言手機安全性如果這麼差...我建議是不要用啦 08/26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