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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obert ( Loyola )》之銘言: : 嗄?!那不知可不可以賣給凱場 如何證明車是我們的 ? 之前我曾經去函警政署詢問有關廢棄車是否可據為己有的問題 答覆如下 : 本案經轉據警政署交通組答覆稱 一佔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標準 查報處理及收取費用辦法第四條規定佔用道路廢棄車輛 由警察機關環境保護機關派員勘查認定後,張貼通知單明顯處, 經四十八時仍無人清理者。由環境保護機關先行移至指定場所存放。 本案雖經環保機關派員認定並張貼通知為廢棄車輛,不能以此證明 車輛所有權無人所有,環保機關仍應依上揭法令查明車輛所有權人, 如無法查明經法定公告程序無人認領者,始認定為廢棄車輛依廢棄物 清理法任何民眾不得據為己有 . -- 歡迎加入台大機車研究社 我們的社辦在二活801室 我們的社聚是每星期二中午在新生202教室 沒有下雨的星期六是洗車 ,拆車 ,出遊或練車的時間. 有興趣的可以於星期六早上九點到男八草坪來集合 或是mail給我 , 有活動我會通知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210.201.0.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