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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之前有人提出b勘很容易失敗.那之後資格要怎麼認定,向今年毅青b勘被不認定 : 但是毅青想提出翻案,因為去年三隊b勘也都撤退了,但資歷都算,之間如何作取捨呢 先表明我的立場,以免開會時浪費大家時間 基本上很簡單,我反對 原因:不尊重領隊會議的決議,當初以給領隊自白及為隊員辯護的機會, 當時領隊無法說服領隊會議,而且形成決議時已無人有異議聲音 再者,我也不贊成居正說的去C勘或中嚮資歷由領隊、山難部長、留守人來認定... 只說一個理由就好了:萬一這個人不幸也出事了,甚至說是死亡,請問同意放他出去的人 負的起這個責任嗎?不行,因為我們都是學生。登山社負的起這個責任嗎? 為什麼要登山社負責?這個人出去又不是照登山社的章程出去的,憑什麼要山社負責? 就算山社負責好了,聰明的你再用腦想一想:如果登山社今年又死一個人會怎麼樣? 倒社!! 如果覺得規定已經不適用了,那就應該重視它,改變它 今年放人了,明年呢,後年呢?那該死的規定還是該死的規定 去爬山的人也還是一直使用特例這個藉口,那就不要規定好了,也省得麻煩想特例 但是不要規定行嗎?聰明的你應該知道答案了! 為了讓更多人可以去C勘而推翻先前的決議,真是史無前例的荒繆 以後開領隊會議時對B勘的認定不就一定要先保留一大堆立場了? 兩條路走,要嘛就改規定,改的大家愛怎麼走就怎麼走 要嘛就為不能去C勘的中嚮學員開B勘 老話一句:誰說中嚮一定要開C勘? 以上 -- 就爬山的心情而言 我想我們是一樣神聖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16.4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