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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在美國念音樂系 我們學校的音樂系有分幾種 普通音樂系 樂器主修兼教師學程 聲樂主修兼教師學程 後2者要多修很多很多跟教育有關的課 普通音樂系則可選擇加修樂器跟聲樂 我想問一下 如果我在這邊拿到音樂系畢業的文憑之後 回到台灣 如果想任教的話 台灣是只看我音樂系的文憑 還是會要求我一定要具有"音樂教師資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6.60.1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