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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之神【一】 △一年一度的【推理至尊大賽】上,眾多推理作家聚集在會場,用力 地鼓掌,迎接今年比賽入圍的四位作家進場。接著一名手拿麥克風 的主持人開始說話。 主持人: 有請我們今晚的評判----推理之神!(史蒂芬周放下手中的高腳酒杯 ,從評審席上跳下來)推理之神首先評鑑的是「臉孔出版社」作家韓 密特的〈島嶼偵探社〉。 史蒂芬周(閱畢桌上的小說掩卷讚嘆): 好!外型描繪歷歷在目,性格刻畫栩栩如生,人物彷彿躍然紙上,給 讀者一種真有其人的感覺,不愧是有「冷硬之王」的稱號(作家韓密 特聽見史蒂芬周給他的稱讚,於是笑得合不攏嘴)----可惜----這裡 是台灣,不是美國啊!冷硬之王!(作家韓密特的笑聲戛然而止)用 個美國人當偵探----零分! 韓密特(一副難以置信的模樣):啊! 主持人: 接著要評鑑的就是「林北出版社」作家夏靜樹的〈污流之魚〉。 史蒂芬周: 哇!謀殺案件與政治醜聞的交錯,再更進一步地牽扯出錯綜複雜的人際 關係,這篇小說看起來就像----就像一篇每天在報紙社會版上都看得到 的新聞報導(作家夏靜樹一臉錯愕),光聽我都覺得無聊死了,你還敢 叫我看啊!?零分!回家好好反省反省,你就是多了那條魚。 身旁某作家(指著夏靜樹): 不是多了那條魚!是多餘了你!你才是多餘的!(言畢,在眾多攝影機 之前比了一個勝利的V字型手勢) 主持人: 馬上要評鑑的是「木魚出版社」作家辛孟容的〈探長沒耐性〉。 史蒂芬周(指著桌上那疊厚厚的小說): 咦!只不過給了你們三天的時間,你就寫了近五萬字的篇幅。 辛孟容: 這最主要是為了展露我「推理小說製造機」的實力。 史蒂芬周: 麻煩你拿起你的小說,翻開第一頁(上頭錯字連篇)。推理小說製造機? 我看你是「常當機」!零分! 主持人: 現在只剩下「桂冠出版社」作家凌行人的〈推理作中作〉,看來本屆冠軍 非他莫屬了。 史蒂芬周(瞄了桌上頁數少得可憐的小說一眼): 甭看啦!字數未達規定,零分!收工! 凌行人: 等等!(把小說翻到背面)既然是叫「作中作」,當然是內有乾坤!正面 和背面的字數加起來,剛剛好符合規定!正面的內文是用現在的時態推演 小說主要情節,而背面的內文則是用過去的時態敘述一起懸宕數十年的慘 案----不論是形式或是內容,每個細節我都考慮到了!哼哼,推理之神, 我想這回你沒話可說了吧! 主持人(情緒十分激動): 精彩啊,本屆的推理至尊終於誕生了…… 史蒂芬周:等一等! △主持人和作家凌行人紛紛以驚愕的眼光望向史蒂芬周,只見史蒂芬周 緩緩舉起手中的牌子。 史蒂芬周:還是零分! 凌行人:啊!? 主持人:喂!不可能的吧? 凌行人(不服氣的神情):為什麼? 史蒂芬周:因為不堪入目! 凌行人: 不可能的!我小說裡的用字遣詞堪稱中規中矩,甚至可算得上是華麗優 美,沒有任何逾越尺度、不堪入目的地方! 史蒂芬周(一臉冷酷):我指的不是小說的內容,我指的是閣下。 凌行人(指著自己鼻子,環顧四周):說我長得「不堪入目」? △會場裡的眾人皆點頭稱是。 凌行人(對著鏡頭問道):喂,我醜不醜關小說什麼事啊? 史蒂芬周(保持冷酷的神態): 有事。試問見到閣下尊容,誰還有心情來唸完這篇小說呢?所以我連看 都不敢看你。 凌行人(對著鏡頭哭訴):難道醜也有罪呀? 史蒂芬周(一本正經的神色): 有罪。身為一個推理作家,當然要考慮到讀者最細微的心理,就好比演 三級片的女明星,都要去隆乳來取悅觀眾。你還有點潛力,不過先整個 容再說。 △言畢,史蒂芬周就毫不留情地離開,只留下痛哭失聲的作家凌行人 ,與此起彼落的鎂光燈不停地閃爍。 主持人(一副心有所感的茫然): 沒想到推理之神對推理小說的要求竟然是那麼地嚴格(突然,他向史蒂 芬周發問)……那麼……推理之神……到底要怎樣才能寫出一篇堪稱無 懈可擊的推理小說呢? △回到評審席的史蒂芬周轉身回答主持人的問題 史蒂芬周:其實很簡單,推理小說的寫作要訣只是一個字! △說到這裡,他拿起評審席上的毛筆,浸潤硯台裡的墨汁,然後把桌 上的白紙往上一丟,接著手中的毛筆順勢自硯台擎起,以恢弘的氣 勢憑虛揮灑;只見滾滾的墨汁隨著筆鋒的拖曳,在空中不規則地飛 舞,潑濺在方才凌空四處飄散的白紙。 △約莫半分鐘,所有沾染上墨汁的紙張掉落下來,恰巧落入史蒂芬周 的手上,而史蒂芬周一個三百六十度的轉身,再將手中的紙張展示 在眾人的面前。 史蒂芬周: 這篇推理極短篇,是我送給大家鑑賞的拙作,歡迎各位不吝給予指教批評。 主持人(望著紙上斗大的標題):啊----心! 史蒂芬周: 沒錯!一字記之曰之心!只有用「心」!才能寫出最好的推理小說! △這段慷慨激昂的言詞立即引起在場的所有人拍手叫好,一些推理作 家紛紛向前索取史蒂芬周適才所寫下的推理極短篇----包括四位參 賽者在內。而作家凌行人在閱畢掩卷之際,臉上扭曲的表情彷彿是 按捺不住內心洶湧澎湃的震撼,遂仰天長嘯…… 凌行人(張大嘴巴):太----好----看----啦---- To be continued -- 個人部落格<相信台灣,堅持本格> http://blog.pixnet.net/crimenigm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2.88.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