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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當大家都沈浸在MS的喜悅裡,我卻要在這時來發這麼掃興的文。 因為相信大家都是好孩子,所以板規對於"未經作者允許的轉載", 一直以來都並未明確列出具體的詳細罰則。 但轉載事件不管是公開的、私下的,仍然不斷發生著。 請容我稍加敘述一下這次的事件。 因為轉載者並非NEWS本命,若不是天時地利人和,並不會注意到對方轉載了本板的文章。 且文章叢集中,雖然NEWS相關篇數沒幾篇,但也只有一篇註明了轉載來源。 對照文章之後,我寄信給了被轉載的作者,得到的答案也是"未經允許而轉載"。 目前在等待被轉載的作者思考後回覆我,是否希望在板上對其提出警告與處份。 不要以為天下之大,大到沒人會注意到萬綠叢中的幾點紅。 也不要以為放在隱版、或是放在自己的BLOG加密碼或隱藏,就不會被發現。 又或者以為反正自己不是這個板的板友,被鎖定的機率一定也不高。 再來就算是被水桶,照樣不會阻礙複製貼上的進度。 要不然就是重新申請帳號換個身份,幾天後又是一條好漢。 反正沒有鄉民會真的閒到天天查自己的IP,也反正一定又不只自己在貼, 怎麼樣都不太可能會查到自己,何必費心寫信去請求轉載同意。 網路很方便,但也很可怕。 只要會一些搜尋方式,其實什麼都無所遁形。 也可以認為轉載根本沒什麼,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如此大費周章? 但造成作者不願意繼續發文,這對討論板來說,是很大的損失。 之前日記的轉載事件,頂多也只是轉貼的板友停止轉載而已。 然後過不久就一定會有人再跟論壇申請轉載,繼續補完漏掉的份。 抱持著「反正怎麼樣都一定有人會分享的嘛」這種心態。 之前我曾經說過,倘若之後還有接到板友寫信來說自己的文章或是檔案被轉載、 以及再發生類似事件,本板將從此禁止任何分享文與謝絕所有翻譯文。 如果真的大家都不在乎,那我也就不用在乎了。 複製貼上之前,取得原作者的同意,真的有那麼困難嗎? 得到同意之後,心安理得的貼文章,有什麼不好呢? 可惜有人就是不能、也不肯理解我們苦心勸導的用意。 因此開放推文或回文討論,請大家不要意氣用事地發言,也絕對不要人身攻擊, 一起好好思考一下如何訂定相關罰則,譬如「我覺得應該水桶三個月又三天」之類的。 當意見或建議收集到一個程度後,會舉辦投票, 以大家的意見為依歸,從今往後即照此罰則進行,不得有異議。 還請大家多多提出看法。 DarlingCa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48.226 ※ 編輯: DarlingCat 來自: 118.168.48.226 (04/24 23:48)
milk0323:水桶一年~可能有人會覺得太輕吧 但是我認為如果讓犯錯的 04/25 00:51
milk0323:的人再重新得到推文的權利 應該會更珍惜吧 也更能體會 04/25 00:51
milk0323:遵守版規的重要(個人拙見) 04/25 00:52
kuraslover:雖然很心痛 但是如果永久水桶他也沒在怕的話...... 04/25 02:20
kuraslover:會同意禁止任何分享文與謝絕所有翻譯文這條><(心如刀割 04/25 02:21
anisemyc:浸水桶其實只是禁發言和推,要轉還是很方便,建議精華區 04/25 04:51
anisemyc:開一區公佈ID(+暱稱)和盜轉貼的地方的網址→就盜的人的 04/25 04:52
anisemyc:BLOG網址+ID或站址,公諸於世比較有效。 04/25 04:54
supernice:我也贊成公諸於世 禁止分享感覺是比較消極的方式... 04/25 13:05
supernice:其他長期遵守規定的人權益也無端受到損害 ~"~ 04/25 13:05
Rsnoopy:贊成公諸於世+1 04/25 13:48
cindylin812:公諸於世+1就怕盜轉的人連禁止分享也沒在怕= = 04/25 20:40
cindylin812:這樣大多數遵守規定的人就很吃虧 04/25 20:41
graymood:是嵐板的.C開頭那一位嗎...? 04/25 21:23
cuteht:是吧....贊成公諸於世... 04/26 00:30
hakuga:其實前幾天看到貓姊這篇文的時候就一直在想 到底有什麼好方 04/26 01:59
hakuga:法,想了很久後也覺得把盜連的ID、IP及部落格公佈試試看 04/26 02:01
hakuga:(水桶一年是一定要的) 如果情況真的還是很糟糕的話 04/26 02:04
hakuga:我想,可能就要有最壞的打算(也是最不希望和樂見的>"<) 04/26 02:06
hakuga:另外,我覺得公佈盜連的ID、IP及部落格可以擴大範圍 04/26 02:07
hakuga:除了我們自己版上,在J家的眾版上都應該同步公佈。盜連這種 04/26 02:08
hakuga:行為不可能只單單在我們版上發生,應該讓所有J飯都了解此事 04/26 02:10
hakuga:畢竟盜連者可能也偷轉了其他版的翻譯文 既然他都敢做了 04/26 02:11
hakuga:就該承擔被撻伐和丟臉 理應得到的結果。 04/26 02:15
hakuga:(以上只是個人拙見 相信眾多版友都是好孩子) 04/26 02:17
anna10555:推h大的方法 最重要的事要讓其他版上的人都知道 讓大家 04/26 10:31
anna10555:大家都知道這個人 希望這樣可以有一點嚇阻作用 04/26 10:33
lhsin:我覺得公布部落格是一定要的 不是說部落格不能更換 04/26 11:48
lhsin:但比起換ID這件事情..換ID..甚至用GUEST的身分 04/26 11:49
lhsin:一樣可以把想要的東西帶走 04/26 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