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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rightsray 信箱] 作者: brightsray.bbs@ptt2.cc ("brightsray.bbs@ptt2.cc") 標題: [轉錄]換電話公司 不用換號碼了喔 時間: Mon Mar 1 02:16:20 2004 作者: XXXX69 (鴨子划水) 標題: [轉錄][轉文] 不用換號碼了喔 .Gandalf版 時間: Sun Feb 29 23:27:29 2004 ※ [本文轉錄自 Gandalf 看板] 大哥大換電話公司不換號 明年實施 【記者龔小文/報導】 明年1月1日起,手機(新聞、網站)族可以帶著大哥大號碼「跳槽」啦! 交通部電信總局昨天再度宣示明年1月1日起開辦行動電話號碼可攜制度的決心, 對業者「技術性干擾」拖延可能造成再度跳票的結果,也將祭出公權力, 業者明年1月1日不配合,就要處30到300萬元的罰鍰。 「號碼可攜」是指電話號碼可以跟著用戶從甲電信公司換到乙公司, 消費者做電信服務的主人,不被慣用的號碼綁住,目前固網市內電話已經實施, 人手一支、競爭也較激烈的行動電話號碼可攜更被消費者期待, 原本政策定在第3代行動電話開台就要實施,延宕的結果定在明年1月1日上路。 依電總規劃,未來大哥大用戶5天前告知並繳付約480元給原電信公司, 就能帶著號碼「跳槽」,收費的目的在避免用戶隨意跳槽,造成市場混亂、 業者流血殺價競爭,反而讓業者沒有多餘的收入投入建設和新服務推出, 號碼可攜也才能督促業者提升服務品質。 電信總局局長簡仁德說,下月將在新設的電信技術中心下, 成立整合市話和行動電話的集中式號碼資料庫。行動電話三強鼎立的穩定態勢, 可能影響業者號碼可攜意願並拖延,電總也將祭出罰責。 -- ※ 發信站: 新批踢踢(ptt2.cc) ◆ From: 140.112.7.5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