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skm:多學個ProE、多學個機構設計、多學個Ansys 10/27 08:50
※ 引述《AzenChen (Simba)》之銘言:
: ※ 引述《Dozz (I'm definitely wrong...)》之銘言:
: : 我的近況... 104和1111真的去開了...
: : 不過最近公司又有一些小案子在忙.
: : 讓我沒辦法專心找新工作...
: : 前一陣子跟我弟去看了他的結婚場地...
: : 腦袋裡還在想著倒底有沒有哥哥一定要比弟弟先結婚的規矩..
: : 還有,兩個禮拜前去衝浪.. 雙腿痠到現在.. 真的很詭異..
: : 有攤要記得找....
: 話說讓你忙不過來
: 就是避免你離職的最佳方案
話說我的前公司,當有人極度想離職時,長官就會讓他放個長假,想清楚後再回來。
好像大部分人都因為休息夠了,也爽夠了,又覺得那邊還滿好撈錢的,所以又留下來。
Dozz你這樣真的是......
我一直覺得走或留都要有一個至少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
(例如:為了錢、為了前景、為了資歷漂亮、為了吐一口鳥氣...etc)。
35歲其實是一個瓶頸,我之前去面談一家電聲大廠(不用猜,因為沒上市),
主管很明白地說,35歲後,大家都認為你是ready好的,
你已經沒機會要求別人再教你什麼了──
所以就算損失年資,在35歲前把該學的謀生技能學齊,
把資歷漂得好看一些,這其實是短空長多。
我一直覺得自己的主業是寫作和閱讀,工作是副業。所以其實不大管這些事。
可是有時候又覺得如果真的從大學、研究所時代就認真看現在職場生態,
或許會輕鬆得多吧?系上教授其實好像不太關心大家的出路(只關心他的國科會計畫)。
我常在想,如果那時候多學個ProE、多學個機構設計、多學個Ansys、多學個Pspice,
這其實沒有很難,但也許一切都會變得不一樣,找個鳥缺也不會覺得履歷表總是
欠東欠西的給人嫌棄。
不過至少忠於自己,不至於說一些自己都不相信的話、做一些自己不願意做的事,
這多少還是不錯的(看太多那種逢迎拍馬,那種噁心程度,絕對不是我們這些正常人
做得出來的)。我一直抱持的態度是,你(資方)不爽我,沒有別條路,就按勞基法資遣。
按規矩來,我大約可以拿到兩個月的資遣費跟六個月的保險,這對我來說夠了。
要我自願離職,別想!想耍花樣,只要告到勞工局,光這一條沒加班費的責任制,
勞動檢查就可以讓人事部門人仰馬翻(雖然勞委會現在幾乎等同於資委會,
但是那些行政程序真的可以搞死那些一直以為勞工懦弱好欺負的人)。
前面都是廢話,聽聽就算了。
重點是Skite有沒有意願當主人開個趴啊?
我可以贊助3/4瓶廄藏三年的高級金門高粱酒(一瓶750cc原價大約1200~1300),
這瓶真的不錯小喝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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