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IASONICA:◆ 這一篇文章值 951 銀... 再多靠夭兩段就又一千銀了說 04/30 04:58
推 a0a000000000:先備分!!板主砍為LBJ洗冤的砍很兇!! 04/30 05:05
→ a0a000000000:準備好連續po.... 04/30 05:06
推 taicomjp:想太多..BIASONICA的文章是因為系統問題消失的 04/30 05:06
噓 BIASONICA:噓樓上某好戰份子分身。批踢踢系統爆炸也要牽拖板主砍文 04/30 05:07
噓 AgoodGuyOrz:只挑對自己不公的判決來說 gilbert那球可以說是自己撞 04/30 05:08
→ AgoodGuyOrz:人 結果吹阻擋 有一球吹anderson阻擋更扯 04/30 05:09
→ AgoodGuyOrz:這些你怎麼都不提???? 04/30 05:09
→ AgoodGuyOrz:騎士從頭被陰到尾是真的 04/30 05:10
→ BIASONICA:我是只挑最後一分鐘的三個 play 說,而不是只挑對騎士或 04/30 05:11
→ BIASONICA:巫師有利的 play 來說的吧。要先理解判決才能質疑判決。 04/30 05:11
推 amox:..先看文再推文.. 04/30 05:12
噓 a0a000000000:板工 04/30 05:13
→ BIASONICA:分身 04/30 05:13
推 dpogcnn:我想說的是 前47分鐘就算有對騎士不合理的吹判 也不能合理 04/30 05:13
→ BIASONICA: 分身 (可惡剛剛沒推齊再推一次) 04/30 05:14
→ dpogcnn:化LBJ走四步不吹的判決 04/30 05:14
→ BIASONICA:要先理解判決才能質疑判決。妳不看我文章內容何必推呢? 04/30 05:16
推 ws1204:有些人不知道在噓甚麼 04/30 05:28
→ LebronKing:有些人不知道在噓什麼 去揍裁判啊哈 04/30 05:37
推 colors:咦?我搞混了 板上爭議的不是97分的那球嗎? 還是95分那球? 04/30 07:27
→ FWD:2002年明明就是Kobe接球=>轉身 沒注意到Bibby已經站好在等他 04/30 07:28
→ FWD:心裡一急才出拐子的 結果裁判判Bibby犯規 Kobe自己都錯愕 04/30 07:29
→ FWD:那個動作有點像王牌殺手拐流川那球 要判的話惡性犯規都可以 04/30 07:47
推 TimChiu:亂說板主砍文還說Bias大是板工XD 04/30 08:11
→ AgoodGuyOrz:挑最後一分鐘三個判決??? 一場比賽48分鐘內每個判決都 04/30 09:06
→ AgoodGuyOrz:攸關比賽勝負 你可以挑對巫師不利的判決 但請別忘記 04/30 09:07
→ AgoodGuyOrz:還有更多不利騎士的判決 04/30 09:07
→ AgoodGuyOrz:真這樣 我只能說聯盟有心在捧Arenas跟巫師隊 04/30 09:09
推 left2:推一個 寫的不錯阿 04/30 09:18
→ Conpana:裁判有心在捧Arenas和巫師隊?你有沒有搞錯啊 今天是誰的主 04/30 10:15
→ Conpana:場?可以睜眼說瞎話到這種程度 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04/30 10:17
推 MemoryC:挑最後三個判決來講,就有人會說怎麼不挑最後四個五個 04/30 10:39
推 MemoryC:到最後會要你把全場48分鐘的每個play都列出來才甘心 04/30 10:42
推 amox:問題不是在挑哪些判決講吧 o_O .. 04/30 10:59
推 AlHarrington:推 04/30 11:06
推 NIKE74731:推一個 04/30 11:42
推 AmdsLancelot:不是吧...走步的是Lebron吃Daniels 04/30 12:15
→ AmdsLancelot:也就是施展無敵墊步的那球 04/30 12:15
→ AmdsLancelot:那球怎麼看都不對啊 墊步之後 04/30 12:15
→ AmdsLancelot:兩隻腳又都移動 這球才真的太扯 04/30 12:16
→ AgoodGuyOrz:我只是根據他文章解釋 不吹LBJ走步等於造神 04/30 12:19
→ AgoodGuyOrz:那偏向Arenas的判決等於捧巫師跟Arenas 04/30 12:20
→ AgoodGuyOrz:兩邊教練對吹判都有意見 不是只有巫師而已 04/30 12:23
→ quiff:你搞錯了吧 有問題的是最後一球 墊步收球又再走兩步 04/30 12:31
→ BIASONICA: 04/30 15:32
→ BIASONICA: 04/30 15:33
→ BIASONICA: 04/30 15:33
→ BIASONICA:我發現我看不懂推文...哪些是針對我內文在回應的呢?orz 04/30 15:34
推 meson:b大 你說得是十大好球的第二名嗎? 那時候已經95:96了耶 04/30 15:43
→ BIASONICA:0:30 James Layup Shot: Made (39 PTS) [CLE 95-93] 04/30 15:50
噓 BIASONICA:喔我看懂了。原來大家是說 0:05 [CLE 97-96] 這球啊... 04/30 15:58
→ BIASONICA:但是在我看來 LeBron 不是墊步收球又再走兩步欸。 04/30 16:06
→ BIASONICA:慢鏡頭看分解動作才會覺得收球繞過 Daniels 像墊步吧 04/30 16:10
→ BIASONICA:原速度看勉強算是還蠻流暢的三步上籃啊... 04/30 16:11
→ BIASONICA:Shaq 更分解的背框單打翻身墊步大跨步灌籃都被允許了... 04/30 16:12
噓 vincetoh:睜眼說瞎話 還蠻流暢的三步上籃咧 嘖嘖~ 04/30 16:38
→ vincetoh:整個動作再墊步後都停頓了一下 才又兩步上籃走步了啦 04/30 16:39
噓 BIASONICA:我認為妳說的墊步停頓是慢動作鏡頭一再重播的錯覺,這樣 04/30 16:57
→ BIASONICA:的動作在 NBA 有機會被看成連續動作。裁判就是這麼看的 04/30 16:59
→ BIASONICA:又譬如有些球我們可能覺得明明應該是乾淨漂亮的火鍋,但 04/30 17:03
→ BIASONICA:裁判卻吹 goal-tending,我們也是會先理解規則才來質疑 04/30 17:03
→ BIASONICA:若是火鍋,理由是球還在上升,若是勾天頂,理由是球已往 04/30 17:05
→ BIASONICA:下落,之類的,妳知道裁判依據的規則是什麼,才會依自己 04/30 17:05
→ BIASONICA:看到的情形是怎樣,來說妳覺得裁判的哨音是否合理。 04/30 17:06
→ BIASONICA:LBJ 是否走步這兩個 play 也是如此吧。去設想裁判可能是 04/30 17:07
→ BIASONICA:依據什麼理由作出判決,總是比自己認為應該怎麼判有意義 04/30 17:09
→ BIASONICA:這才是我連發兩篇想要表達的最主要意思啊... 04/30 17:10
→ BIASONICA:至於 AgoodGuyOrz 的回應,我本來以為是反諷但好像不是 04/30 17:11
→ BIASONICA:我個人比較支持騎士的立場在文章中有這麼不明顯嗎...orz 04/30 17:13
推 vincetoh:嗯 我了解你所說的要知道裁判依據的規則是什麼 04/30 17:14
→ vincetoh:但只說這個 play ,也許那個動作可以被你解讀成連續動作 04/30 17:16
→ vincetoh:但不要忘記他收球的時候是兩腳墊步而不是單腳 04/30 17:16
→ vincetoh:就算是連續動作 兩腳墊步後再多加兩步 那不是走步是啥? 04/30 17:17
→ vincetoh:難道說裁判沒吹 巫師球員沒抗議 就能說這球沒問題嗎 04/30 17:18
→ BIASONICA:所以要先把收球前那個動作先認定為是兩腳墊步才會吹走步 04/30 17:17
→ vincetoh:放在規則前面 這球就是走步 還能依據什麼其他的規則嗎 04/30 17:18
推 Sanbeishuu:這篇中肯是事實 比完了也是事實 走步也是事實 04/30 17:21
→ Sanbeishuu:造神運動也可能是事實 裁判沒看到也可能是事實 04/30 17:22
→ BIASONICA:要吹走步當然絕對合理,不過若不吹也不見得就該指控誤判 04/30 17:22
→ Sanbeishuu:但是如果是誤判的話 那可能就要請裁判回家吃自己了 04/30 17:22
→ Sanbeishuu:如果墊步之後還可以兩腳移動的話 那真的是守不住啊 04/30 17:24
→ Sanbeishuu:如果空中被蓋但是沒掉 可以落地站穩在迅速擦板 04/30 17:24
→ Sanbeishuu:那真的也是守不住啊... 04/30 17:25
→ BIASONICA:球賽就是有很多需要裁判自由心證的地方來作判決,我們才 04/30 17:27
→ BIASONICA:會說再多的電腦工具都只是輔助,不可能讓裁判通通失業。 04/30 17:27
→ BIASONICA:像我玩 NBA Live、NBA2K 也常會遇到想翻桌的奇怪判決啊 04/30 17:28
→ BIASONICA:沒有這個體認的話,勸大家別看籃球系列就不會那麼欠噓了 04/30 17:29
→ gepenny:裁判自由心證 只能說這個"判決"是ok的 因為場上裁判最大 04/30 17:37
→ gepenny:但怎麼樣都無法改變 那是一個"走步"的事實 既然有走不了那 04/30 17:38
→ gepenny:就是誤判 這就跟網球之前鷹眼系統還沒正式採用之前 誤判 04/30 17:39
→ gepenny:發生後 電視機前面我們就算借由鷹眼看得再清楚 裁判還是可 04/30 17:40
→ gepenny:以堅持他的判決 因為這是規定 但決不能說他這樣就沒誤判 04/30 17:41
→ gepenny:裁判可以解釋他誤判的理由是因為連續動作的錯覺 但這理由 04/30 17:42
→ gepenny:不是我們拿來合理化一個明顯的走步用的 04/30 17:43
→ BIASONICA:裁判認為是連續動作不見得是「錯覺」啊。這不是合理化 04/30 2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