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anieljaw:比較辛苦的是版主 還要去認定是否有100個不同使用者 12/10 23:27
推 kobe5566wlk:100個....根本不可能的事 12/10 23:27
推 chengyuyang:版主辛苦 12/10 23:27
推 gjo3x06:( ′﹀‵)/︴<>< ><> <>< 釣魚正夯,推板大用心 12/10 23:28
→ RAGERACER:這版規沒考慮到分身的問題.. 12/10 23:28
→ Yuma38:可以檢舉版主嗎? 12/10 23:28
推 hllwolfkhan:某些人小心了! 12/10 23:28
→ RAGERACER:鬧板者開分身,檢舉者也開分身,分身查不完.. 12/10 23:29
推 smallwave:113才想得出來啊 讚! 12/10 23:29
推 kimo6414:這是"大家來抓魚"嗎?@@ 12/10 23:29
→ hllwolfkhan:原來剝削是113的阿!!!失敬失敬! 12/10 23:30
推 sst217:這樣紐約王鐵定要被保送了 12/10 23:30
推 holahola001:所以紐約王說了 要好好珍惜這二星期的快樂時光QQ 12/10 23:31
推 s4511981:...呃 不會有人累積三年達到一百次的嗎 囧? 12/10 23:32
推 coqsportif:一百還蠻多的 要達到有點難吧XD 12/10 23:33
→ kobe5566wlk:現在這個社會正義魔人+人本+自由言論這麼多 12/10 23:33
推 holahola001:100對普通人確實是多 但對於紐約王56卻很抖QQ 12/10 23:34
→ kobe5566wlk:就算問候老母也不一定能達到50個 何況是釣魚 12/10 23:34
推 liugeo:自由必須有個限度!! 12/10 23:35
推 bakingss:才隹 !!! 12/10 23:35
推 hllwolfkhan:捏約王 祝你好運 哪天你進桶了 老闆再開戰車去探監 12/10 23:36
推 qq326:棒! 12/10 23:37
推 kobe5566wlk:先看看zXX會不會進吧 我覺得不會 12/10 23:37
推 gishileh:18230有一篇可能會成為第一個水桶的 12/10 23:39
→ BullShits:我覺得100個很快耶 NBA同時間都1千多人在上面的 12/10 23:40
→ BullShits:簡單置底文噓個ID 應該會不少人直接噓喔 12/10 23:40
→ BullShits:所以才要設名單上限阿 12/10 23:41
推 kimo6414:可是這樣限制人數會不會太少 我覺得要再增加幾個名額@@ 12/10 23:41
推 underattack:對這版規沒意見啦, 只不過版主可能要增加10人才夠用 12/10 23:42
推 hllwolfkhan:我也這麼覺得 至少要再多三個! 12/10 23:45
推 Goldskin:太辛苦了QQ 12/10 23:45
推 holahola001:我覺得設3個比較剛好~~好歹幫NOW1留個後吧..... 12/10 23:46
推 sst217:第一個下午進去 第五個晚上就來了 結果第一個還沒桶就假釋 12/10 23:47
推 Benzos:檢舉是公開檢舉嗎? 這樣會不會有反效果.. 12/10 23:48
→ Benzos:像糗文會被狂噓 有些人無聊也會順手檢舉.. 12/10 23:49
推 clenny:100個很難.... 12/10 23:50
→ hllwolfkhan:我覺得糗文不能算!畢竟那非本人寫的! 12/10 23:51
推 gohit:我覺的最後會變成 做賊的喊抓賊 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12/10 23:52
推 holahola001:我覺得矮豆慢隨便轉偏文章 都可以被送進去關..... 12/10 23:53
推 gohit:反正大家都可檢舉對方 12/10 23:55
推 holahola001:這制度對某些人影響甚大 例如矮豆人 捏約王 12/10 23:56
推 gishileh:這種水桶 能不能進入第三次就永久水桶 12/10 23:56
→ holahola001:矮豆人 捏約王 這等人就算二星期後都不說話 也會被桶 12/10 23:56
推 bakingss:是噓"置底的檢舉文" 不是板友PO的文章 好像有人搞錯了 12/10 23:56
→ holahola001:二星期後直接把矮豆人放在置底 保證出水配噓破百..... 12/10 23:58
→ gohit:對對對 應該要加設個條款:水桶一個月累績三次者 永久水桶 12/10 23:58
→ holahola001:這就是鄉民阿 鄉親阿 對阿姆丟 12/10 23:58
噓 peter2354600:這樣的方法不好 有點以暴制暴 12/11 00:01
推 smdra:北七太多本來就應該用暴力對付.白痴在怎嚜打還是白痴 12/11 00:03
→ peter2354600:似乎可以有更好的方法...... 12/11 00:04
推 holahola001:smdraa沒收功就罵髒話 同樣的字眼才有人因此落海說 12/11 00:06
推 bakingss:peter2354600板友~ 誠摯的歡迎你提供更好的辦法 12/11 00:06
推 celestial318:這樣版主很辛苦 推用心 12/11 00:07
推 tony77998:100個也太多 板主也不好記 10個就夠多了... 12/11 00:09
相關的上限人數等實施後看情形會再做調整
另外版友提供意見的不錯
累積進惡客名單達三次 就水桶一年 期滿才可以出水桶
至於為什麼是100次
因為這版規就是對釣客所設計的
如果是亂版或是違反版規 就會直接被刪文被水桶
不會累計到這麼多
唯有那些愛遊走在版規邊緣的釣客
才會不斷累積到這麼多次數
當然夠專業的釣客也不多
技術未到者 往往還沒釣到魚 自己就被扯下海了
所以現階段我想4人是夠用了
※ 編輯: BullShits 來自: 140.113.215.153 (12/11 00:15)
推 joumay:建議起碼也該有個 "十大惡人" 百人斬太多了, 一半比較好~~~ 12/11 00:13
→ celestial318:嗯100個真的有點太多 減半之類的也夠了吧 12/11 00:13
推 afdm1234:可以撿舉推文擺攤嗎??每次都被洗畫面..實在是很亂 12/11 00:14
推 hllwolfkhan:我.........不會吧!!!!(哭哭) 12/11 00:15
推 yukowolf:版主辛苦了!其實比較常出沒的釣客就那幾個吧.. 12/11 00:17
推 swordmr20:推減半 12/11 00:18
推 celestial318:老闆哭哭 擺戰車不知道算不算 12/11 00:19
推 smallwave:怎麼連公告都有人被釣中啊XD 12/11 00:20
推 hllwolfkhan:時機擺擺 連擺攤子 也要進監牢 ╮(╯▽╰)/ 12/11 00:21
推 Left17N:老闆很可愛 我最愛吃擺攤老闆的~ 12/11 00:23
→ hllwolfkhan: 洨嗎(誤會) 12/11 00:24
推 jealousguy:"超愛獨幹" 算是侮蔑球員or人身攻擊? 批評一定要婉轉? 12/11 00:27
→ jealousguy:所以比看看誰的球迷多勢利龐大就是了? 12/11 00:29
→ greatodin:版主選出來就是要有一定量尺標準可以迎合多數需求 12/11 00:36
推 peter2354600:我來幫忙想想看有沒有更適合的辦法吧 12/11 00:38
→ greatodin:這種版龜只會越搞越複雜... 12/11 00:39
推 jealousguy:有1百個檢舉為惡人 但又有1千個挺這惡人呢?正負相抵? 12/11 00:40
→ greatodin:都有100個人檢舉了版主還要考慮的話我想也太奇怪了 12/11 00:41
推 jealousguy:所以釣魚遊戲不好玩 大家改玩檢舉遊戲就是了 XD 12/11 00:47
推 greatodin:說實話這個版是我看過小白最多的...現在更多了 12/11 00:48
推 gohit:呿 MLB何常沒小白 別這樣說 大家都過的很辛苦好不好 12/11 01:10
推 PiGFAcE:剝削113的啊 要寫論文還得管版 真是有夠累的 12/11 01:17
推 greatodin:大四才需要寫 12/11 01:31
→ greatodin:這個版也算是個大版 版主兩個人真是太少 12/11 01:35
推 Redkiss:惡人通常分身很多 會用的更複雜 12/11 01:38
推 punkbear07:樓下回應文已刪除,版秩序的維護以及版眾的發言權 12/11 01:40
→ punkbear07:不應該只單方面"檢舉X100"就等同於不受歡迎應水桶 12/11 01:41
→ punkbear07:是否另加註對抗條款,遭百人檢舉卻有更多支持群眾 12/11 01:42
→ punkbear07:則可免除水桶之處罰,畢竟檢舉人數達百不絕對等同於 12/11 01:44
→ punkbear07:影響所有NBA的版眾,請板大們深思 12/11 01:45
→ afdm1234:而且因此被桶的人..大概以後發文都會被拿出來提一次 12/11 01:53
推 wuchidu:NYXX掰 12/11 03:12
推 rainingdayz:四個夠嗎= =? 12/11 03:29
推 littlexian:需要設可以有擁護者條件的是為了某版主嗎 科科... 12/11 03:34
→ littlexian:我覺得這提案不錯 但是版主實在太辛苦了 該增選~~ 12/11 03:35
推 jincowba:狃卍的接班人和狃卍掰掰~~ 12/11 08:05
推 parkerlived:【新聞說,經濟不景氣,海邊釣客變多了,大家搶著釣呢!】 12/11 09:43
→ parkerlived:【新聞說,經濟不景氣,海邊釣客變多了,大家搶著釣呢!】 12/11 09:44
→ parkerlived:這篇公告不置底嗎? 12/11 09:44
推 dennis331533:被桶的狂開分身來解救 該怎麼辦? 四個名額實在太少 12/14 01:44
推 MaxLJ:辛苦了,但希望不要讓這個制度變成非己方看法者的鬥爭工具 12/15 21:20
→ ilovetmac175:躲在推文的怎麼檢舉他? 12/17 14:24
→ freijaking:四個人,我隨便舉幾個就破表了... 12/17 17:55
推 dennis331533:有說阿 直接噓文章附上ID即可 所以也可以抓推文的 12/17 20:04
→ dennis331533:不過 要是在被噓到XX前刪文怎麼辦勒? 12/20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