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BA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鑑於之前一系列文章中,有滿多板友並不清楚所列出來的 Free Agent Amount 之意義, 所以另闢一篇文章,希望能將這個觀念說得簡單易懂一點。 我不清楚過去的前輩如非人大等人有沒有寫過這方面的文章,NBA GM 板也許有資料,不 過該板的使用率比起這裡實在低很多。如果本板以前也有過,那就當作多寫的。最好的 參考資料來源當然是真正薪資專家 Larry Coon 的 Larry Coon's NBA Salary Cap FAQ http://members.cox.net/lmcoon/salarycap.htm。之前 NBA GM 板曾經有 FAQ 中文翻 譯的計畫,但進度停滯已久,希望能有再開的一日。 先說明:FA Amount 本身是較次要的觀念(比起薪資上限、例外條款、最大薪資而言) ,它是為了防堵某些漏洞所設計出來的機制。它並不代表任何實際的合約,因此光從數 字大小去論斷「貴不貴」是沒有意義的。它只是一個虛擬的數字。 所以對薪資結構並不非常有興趣的板友們,只要對最大薪資和各種例外條款有概略的認 識,即使對 FA Amount 是什麼、什麼用途並不清楚,對理解球隊的薪資結構大概也不會 遇到什麼困難。要再進一步探究才會碰到 FA Amount 這個主題。 那麼,它是被設計來防堵什麼漏洞呢? 舉個情境例子來說明:今年熱火隊可以空出最大約 $41M 的薪資空間。假如我是 GM,我 可以拿這 $41M 的薪資空間,去簽 LeBron James 和 Chris Bosh,一個人頂薪 $15.7M ,兩個人一共花掉 $31.4M,離上限還有大約 $10M。 剩下的空間不夠開給 Dwyane Wade 一張頂薪 $15.7M 的合約,怎麼辦?別擔心,球隊有 Dwyane Wade 的鳥權,可以不受薪資空間的限制開出最大的合約給自家球員,所以這時 候再用大鳥例外條款開合約給 Wade 就成啦,簡簡單單就完成三巨頭合體,好爽! 聽起來是很爽,但這樣的事情違反了薪資上限和例外條款制度的本意。 例外條款是給那些已經超過上限的球隊用的,允許他們可以在上限以上還能作點事情, 不會眼睜睜看著自家辛辛苦苦養起來的球員,卻只能放給別隊撿便宜。那你今天明明就 有薪資空間,卻不用在自家球員身上,還拿去搶別人的,哩係安怎!? NBA 當局早就想過有這種事情,所以 CBA 中設計了 FA Amount 制度來防止這種事情。 在自家球員成為 FA 之際,還是會佔用一定額度的薪資空間。所以 Wade 在成為 FA 的 時候,就會吃掉你 $41M 薪資空間的一部分,你實際上能拿去簽 LBJ 或 Bosh 的部份絕 對沒有那麼多,所以無法完成先簽 LBJ + Bosh 再簽 Wade 的「大業」。 那佔用額度會吃掉多少可用空間?依照球員成為 FA 的身份別,還有前一年薪資而定: 身份 前一年薪資 佔用額度 (FA Amount) ══════════════════════════════════════ (a) (任意) 底薪 球隊需支付的部份,等於年資兩年球 員的底薪。* *註:聯盟為了鼓勵球隊多僱用老鳥,老鳥球員的底薪合約會有部份由聯盟負擔,部份由 球隊支付。球隊需自付的部份相當於該年度年資兩年球員的底薪金額,其他部份聯盟幫 忙買單。 (b.1) 鳥權,非新秀 超過中產 前一年薪資 * 150% (b.2) 鳥權,非新秀 低於中產 前一年薪資 * 200% (c.1) 鳥權,新秀合 超過中產 前一年薪資 * 250% 約第四季結束 (c.2) 鳥權,新秀合 低於中產 前一年薪資 * 300% 約第四季結束 (d.1) 鳥權,新秀合 (任意) 球隊用大鳥條款能開出的最大薪資 約第三季結束 (d.2) 早鳥,新秀合 (任意) 球隊用早鳥條款能開出的最大薪資 約第二季結束 (e) 早鳥,非新秀 (任意) 前一年薪資 * 130% (f) 非鳥 (任意) 前一年薪資 * 120% 以上算出的 FA Amount,如果超過該球員能領的最大薪資,則以該最大薪資計算。從制 度來想就很合理:這只是為了防止球隊有薪資空間不先拿來簽自家球員,所以該先扣留 多少起來,就看至多能開多少就扣多少,多扣也沒意義。 受限自由球員的情況稍微複雜一點,除了用上面的表格和算式算出來的 FA Amount 之外 ,還得看母隊有沒有開優先權報價(Qualifying Offer),或是別隊有沒有開報價單( Offer Sheet)而定。如果有,則以三者中最大的為準,當然也不能超過最大薪資。 那這樣算出來的 FA Amount 難道就一直這樣佔用下去嗎? 當然不是,這只是一個防堵漏洞的機制,完成任務就該退場了。等到這位 FA 的動向確 定了, FA Amount 就可以拿掉了。 所謂的動向確定指的是以下三種情況: (1) 球員和母隊簽約:那 FA Amount 就被新合約的實際數字取代 (2) 球員和別隊簽約:已經是別人家的人了,還在我們家佔人口數幹麼? 以上兩種情況比較簡單,當球員已經簽約,他就不再是「自由」球員了。下面這種情況 可能稍微複雜一點。 (3) 球隊宣告放棄(renounce)球員:放棄指的是球隊放棄使用大鳥/早鳥/非鳥等例外 條款的權利。因為原本 FA Amount 制度就是為了防止這幾個條款的濫用,所以也是 很合理的。球隊還是可以用薪資空間(假如有)來簽他,因為薪資空間的使用是自 由的。也可以用底薪簽他,因為底薪例外條款的使用也是完全自由的。 通常而言,宣告放棄(renouncement)是球隊在夏天清出真正可用薪資空間的必要步驟 ,因為每年每支球隊都會有好幾位球員成為 FA,每個球員都會依照上面乘 200% 300% 的佔用 FA Amount,所以夏天剛開始大部分球隊的薪資總額被這些數字搞到破 $80M~90M 是常有的事。再強調一次,這並不是實際的錢,不然球隊老闆都要嚇到心臟病發了。 等到把不想留的球員都放棄掉,薪資空間就會跑出來了。通常和既有合約的總值相去不 遠,即使不管 FA Amount 直接把實際合約加一加,對薪資空間的估計大概也八九不離十 ,只要記得一個原則「自家球員要留要走得先搞定」多半就 OK 了。 我曾經想過幾個譬喻想把事情弄得好懂一點,不過看來都不是很適合,所以算了。 補註:在一些籃球新聞相關網站會看到 Cap Hold 這個名詞,基本上,它和這裡所說的 FA Amount 指的是同一樣東西,指涉範圍可能稍微寬一點。因為中產、雙年等例外條款 也會以類似的方式計入薪資總額,所以有時也會看到用 cap hold 指這些例外條款所先 佔用掉(hold)的薪資空間(cap ro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9
susy88kent :頭推 06/21 17:11
larson :簡單講,FA amount就是該隊要把FA保留鳥權所需佔用的 06/21 17:16
larson :薪資額度,不是真正的錢就是了~ 06/21 17:16
YiTsen1222 : 06/21 17:21
pheather :larson你兩行就講完了,也讓我發文賺點稿費嘛 06/21 17:21
gaiaesque :專業推 06/21 17:21
pheather :...32 元.... 06/21 17:22
gaiaesque :XDDDDDDDDDDDD 06/21 17:22
dmdjjj :這篇把Coon's FAQ#30講的很詳細,推。 06/21 17:27
francis45 :推! 06/21 17:29
francis45 :文章價值不見得準 有得人會排版完才貼上來 06/21 17:30
francis45 :...我笨了 那是原po... 06/21 17:30
pheather :不,我是直接打的... 06/21 17:30
SULICon :XD 06/21 17:30
jerod :NBAGM版真的很多人需要去瞭解一下什麼是NBA的遊戲規 06/21 17:58
jerod :則,很多人愛幻想那是個人自由,不過不符合CBA的提案 06/21 18:00
joscheng :專業文..... 06/21 18:01
jerod :根本就連討論的意義都沒有。 06/21 18:01
jerod :薪資不對等也想交易,合約沒到期就想換約,沒薪資空 06/21 18:04
jerod :間也想搶FA,這都是很常出現的錯誤。 06/21 18:04
jerod :吵架文都看的很熱衷,這種有深度的我看很多都跳過。 06/21 18:05
e2167471 :樓上中肯 06/21 18:06
hihi29 :推 06/21 18:07
john7420 :推推推推 可以多發幾篇講解文嗎Orz 這樣瞭解超快 06/21 18:12
Altair :很多球迷都嘛當作玩NBA live 06/21 18:13
RonArtest93 : 06/21 18:13
yushi :大推 <(_ _)> 06/21 18:34
ymcdc :專業推 06/21 18:39
jlcsn :原PO是直接打在BBS的@@~~那打字速度是神速了XD 06/21 18:48
qtzbbztq :正常來說這應該要有1000的... 06/21 18:59
brazil :是用新注音打的嗎? PTT是算字與字時間間格 新注音 06/21 19:15
SureHappy :原po應該有斷過線吧 這種篇幅用貼的都可能有32P XDDD 06/21 19:19
gohit :酸迷拜託多看這種文章長知識吧 酸的也才有料 科科 06/21 20:07
kikijuice :推 灰狼版主講的也很好 06/21 20:10
JoshSmith :PUSH~~~~~~~~ 06/21 20:31
peter331 :推,真的很多人都不了解薪資架構問題...包括我也是XD 06/21 22:17
momowawa1981:推 06/21 23:12
flyintmtc :專業推 06/22 00:08
andieseric :多來這種文章八!! 很好看! 06/22 00:25
DemonRing :推。 06/22 00:32
Drexler :超讚 06/22 01:26
iecdalu :灰狼版主講得超實在XDDDD 06/22 02:19
garx2 :專業推 06/22 02:27
henry12 :這才是NBA板 06/22 11:16
※ 編輯: pheather 來自: 140.112.241.159 (06/22 2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