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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則 第一條 (規則依據) 本規則依據 ┌─────────────────────────────────────┐ │ 文章代碼(AID): #1GZI_j-y (Sportcenter) [ptt.cc] [籃球群組]版主執行勤務規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portcenter/M.1351430125.A.FBC.html │ └─────────────────────────────────────┘ 之組規制定。 第二條 (版主產生) NBA版設版主三人,人數之變動應應向組務板小組長申請辦理. 版主產生須依據NBA板板主選舉辦法, ┌─────────────────────────────────────┐ │ 文章代碼(AID): #1FgAB-wI (Sportcenter) [ptt.cc] [籃球群組公告] NBA板板主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portcenter/M.1336451838.A.E92.html │ └─────────────────────────────────────┘ 由板友投票選出。 第三條 (版主職務) 版主職務如下並由板主群自行分配職務範圍: 一、日常事項 (一) 整理精華區 (二) 處理版友檢舉 (三) 刪除不當文章(違反板規),視情況退回該文章與發表人,如有必要應以說明. (四) 賭盤之開設 二、不定事項 (一) 申訴處理 (二) 判例及板規之修正 (三) 辦理相關活動 第四條 (判決文規定) 板主除判例文外,判決文所引用之板規,不得添加無關文字,並應將判決文鎖文 判決文標題須附上判決者ID或部分ID,以供日後累計判決查詢之用。 第五條 (緊急事項) 版主為因應特殊事件,得修改板規、設置特別條款,須經所有板主群同意. 修改板規、設置特別條款時,須參考民意,如有強烈爭議,應重新擬定之. 第六條 (爭議處理) 板主群權責各自獨立,裁決以互不干擾為原則,遇有爭議情況,得洽第三方共同協商之, 板主群處理板務,亦應以互信合作為原則,並定時交換彼此意見. 第七條 (版主罷免) 版主有第五條及第六條職務上之疏失時,板友得依組規, Sportcenter精華區 2. ◆ 國家體育場之運動規則 2. ◆ 群組法規 2. ◆ 罷免規定 申請罷免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8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