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XIICAT:100+30/2 就是你要的答案 01/28 19:03
=65
推 PikaRen:=115 01/28 19:03
推 opopoppj:版主間互不干涉判決吧? 鄉民有意見 去組務檢舉 01/28 19:05
推 dakkk:各桶各的 01/28 19:05
→ opopoppj:門檻這東西可能較要三個坐下來談談了 01/28 19:06
所以就是說標準不一囉..
那樣不會暴動嗎= =? 為什麼他推強暴被統一個月,我被永久水桶??
標準不一版務組那邊可以接受嗎?..
※ 編輯: MOJS 來自: 114.32.184.12 (01/28 19:29)
推 ZIDENS:嘟嘟好用過版主標準可以不同裝死過 01/28 19:30
→ ZIDENS:所以板務組應該是不管的 01/28 19:30
WOW..政見犯板規第一次水桶一個月,第二次永久水桶
嚴重犯規者直接永久水桶 0.0
推 opopoppj:你是說同樣都推強暴 一個被統一個月 一個被永久水桶嗎?? 01/28 19:34
是阿,兩個版主如果標準不同的話
噓 sxing6326:水桶時間因板主而異這種事不可能發生 01/28 19:36
這可不一定,平平都是推強暴了,我可以給他安不同的罪名來定不同的罪
→ sxing6326:水桶原因才有可能 你舉例有夠爛 01/28 19:36
→ sxing6326:喔 那是板主的問題 你有要選板主嗎 01/28 19:38
我沒要選也可以討論,我知道你是來針對我,不過我還是願意回答你的問題
推 opopoppj:看誰先判吧 假設嘟嘟好已經判一個月 每月就不可再判永久 01/28 19:59
這是當然..不過一定會有人出來說上次嘟嘟好判一個月,你怎麼可以判我永久
我推的東西明明就是一樣的阿
每月:嘟嘟好是因為離題桶那個人一個月,我是因為你鬧板桶你永久
我主要想說的板主每個立場都不同,沒標準這樣好嗎?
→ opopoppj:看Case誰先接手吧 版主要尊重另外一個人的判決 01/28 20:00
→ opopoppj:再改判的話 明顯是對另外一位的質疑 01/28 20:00
我知道你說的,這點是沒有問題,可是下面的人會反彈也是想像的到
※ 編輯: MOJS 來自: 114.32.184.12 (01/28 20:04)
推 opopoppj:看來只能去組務吵了XD 有爭議的話只能這樣辦了 01/28 20:05
→ opopoppj:版主間會稍微斟酌判決的考量吧 有異議的話稍微討論吧 01/28 20:06
→ opopoppj:如果另外一方堅持己見的話也沒辦法了 (就去組務) 01/28 20:07
→ MOJS:嗯= = 我主要是覺得標準沒定,很容易亂 01/28 20:08
推 Jefa910:參照我的比賽辦法就可以冠軍決定板風了 01/28 20:31
搞那麼大太麻煩= =,請戰地記者在想新方案
※ 編輯: MOJS 來自: 114.32.184.12 (01/28 20:33)
推 permoon:我拒絕分組參選。 01/28 22:41
→ MOJS:所以我有括號裡面那段..我只是一時想不到其他例子 01/28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