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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文稱籃球小組長Hoplite為燈塔兄,掌管PTT組務或站務的人為PTT主管。 1.首先我要對RJJ所稱「事後審查比事前審查方便」的說法作回應。事後審查絕對比事前 審查來得有爭議,畢竟會改變選舉結果。拿前陣子的NBA板主選舉來說,燈塔兄在原始 參選人數爆炸的情況下忽然要求他們必須交出參選「論文」才能參選,雖然有點奇怪( 會寫好文的人比較會管板?),但確實過濾掉不少擺明來湊熱鬧的人,這可說是一種事 前審查的形式。我不主張陰謀論,這件事顯示的就是燈塔兄重視事前審查甚於事後審查 ,而他在選舉結束後確實沒有以某人曾批評他板事務為由要求當選人說明(儘管的確有 當選人曾有這種紀錄),他很識相的讓選舉結果決定一切。另外,不管是事前還是事後 審查,都必須合情合理,不可作為PTT主管們找碴的工具。 2.直接以過往判例作為依據是否恰當?那要考慮所用的判例是否合理,畢竟PTT主管亂桶人 或對申訴不當處理的例子所在多有。即便是爭議較少的判決(比方說RJJ用自己曾封殺 kb5566當板主來舉的例),也要注意前後兩案的狀況是否相同,像這次席丹的參選政見 並無問題,就不可與kb5566的情況混為一談。 3.以下是針對組務板有人推文「PTT行政>民主」這句話作回應。我們要先問問小組長的 權力基礎為何?就我所知,大部分的PTT主管都是被熟識的現任主管找來的,並無民意 基礎,因此他們在處理各種爭議時,就務必要謹言慎行,以免引起更多爭議。若使用者 確實有失控情況,比方說幾年前的228事件有無聊鄉民把當事人的資料都挖出來了,那 板主和PTT主管們就有權力、也有責任出來制止亂象。但在使用者並無重大缺失的情況下 ,PTT主管群就不可隨己意行事,對抗多數使用者合情合理的意志。比方說這次EZ板板主 當選人席丹並無違反相關規定,燈塔兄卻阻撓其上任,有人說他是依站規「小組長有任 免權」來行事,那請問小組長阻撓並無瑕疵的當選人上任是使用其任命權或免職權?恐 怕都不是吧!更重要的一點,站規寫的是「小組長有任免權,但必須經過一定程序」, 這程序是啥?我想務必要解釋清楚,小組長不可對此自行解釋並任意擴權。我希望大家 不要因為看過某些PTT主管的濫權行為就認為這是理所當然,不可違逆這些主管們。 4.其實這件事還讓我延伸出另一個問題:PTT並非私站,少數人制訂出的站規其法源為何? 如果站規妨害了多數正常使用者,那相關條文是否有效?當然這次事件主要是站規實在 不夠周延,即便制訂這些條文的人並無妨害多數使用者的原意,但也會被少數主管找到 漏洞而出現不當的舉動。我想這和第3點應該都是滿有趣的法律問題,不知道有無法律系 學生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來賜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81.115
piercepaul :法源?很多人本身就是法律阿 XD 04/25 07:34
MOJS :你們真的那麼愛席丹0.0? 04/25 07:37
kerry0496x :這次的事件讓不熟他的也開始挺了啊 04/25 07:50
kerry0496x :對那個燈塔兄真的失望了,明明NBA版版主要交論文那次 04/25 07:51
kerry0496x :搞得還不錯,但這次事後審查真的讓人很火 04/25 07:51
ZIDENS :不過應該是告一段落了...-_- 04/25 09:37
ZIDENS :話說我那時候已無他還再線上 簡單明瞭的回了一篇 04/25 09:38
ZIDENS :接下來該不會回我說 時間很多 你可以一篇一篇慢慢解 04/25 09:38
ZIDENS :釋吧... 04/25 09:38
Jefa910 :只要是席丹跟MOJS被搞我都會力拼到底 夠義氣吧 04/25 19:13
sneak : 不過應該是告一段落了. https://daxiv.com 12/06 20:26
muxiv : 不過應該是告一段落了. https://muxiv.com 04/17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