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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sir ()》之銘言: : 其實這傢伙才是強_的始祖 : 當他總冠軍戰一直放話的時候 : 本來我以為 以酸民的嗜血程度 : 一定會拿這件事來好好大作文章 : 沒想到卻沒有 : 是酸民人太好?還是大家選擇性記憶? : 10年前20歲的Stevenson就和兩位14和15歲的少女 : 一同到汽車旅館飲酒作樂 : 隨後發生了性關係 : 那位14歲少女的家長 : 知道此事後當然也報了警 : Stevenson倒也誠實 : 把所有事情都招的一清二楚 : 但是後來也是不了了之了 : Stevenson當然也沒坐牢 : 酸民們都忘了這個故事了嗎? 兩回事 一個是涉嫌強暴 一個是和未成年發生性關係 我身邊剛好有小朋友犯這種事 ABC堂弟的朋友 原本男的17歲女的15歲 兩個人這時候發生性關係是互告不成的 因為兩人都未成年 後來男的18歲女的16歲 不小心東窗事發 男的就被女方父母告了 就算兩人你情我願 成年的那方(不管性別)還是會有事 至於強暴呢 不管對方有沒有成年 都會有事 當然 請到王牌律師則又是另一回事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08.21.74.2
freshguy :在台灣好像女滿16就告不到了...難道老美比我們嚴格? 06/26 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