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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ohnnyjazz (愛三)》之銘言: : 想請教一下 在nba當中 : 球員的交易一定只能靠球員 選秀權 TE來交易嗎? : 有沒有可能直接把己方球員用現金交易賣給別隊 可以,但是最多只能給 3百萬.... : 或者直接讓對方概括承受自己某位球員的合約 也可以,但是這種情況之下可能會需要對方有足夠的薪資空間才有辦法 交易,像是上一季的爵士就做過很多薪資不對等的交易.... : 以這樣的方式直接清掉薪資空間?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38.101
jasonshu:因為爵士一直無法突破薪資下限阿 XD 218.35.2.9 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