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BAGM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突然回想以前在雜誌上看見的 當年四支ABA的球隊 金塊 籃網 馬刺 溜馬 要加入NBA時 和另外兩支ABA球隊 上校 精神隊 (印象中,有錯請指正) 協議 上校隊是以三百萬美金現金成交 而精神隊是兩百二十萬美金現金 外加之後四支球隊每年全國電視轉播金的七分之一 在80年代 90年代 四隊曾想用錢買回七分之一每年轉播金的權利 但卻因為價錢談不攏才作罷 不知道到今年 這四隊是否還需支付這筆錢給精神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70
nasir:要 要付到永遠 除非這四隊倒 我看過一篇文章在挖苦這件事 05/05 20:05
nasir:上校隊老闆就是肯德基老闆 他賣炸雞賣的要死 但精神隊老闆 05/05 20:06
nasir:躺著都能賺錢 05/0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