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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VE盃第4屆 專屬球員與GM轉隊權執行辦法 1."個人"比賽場次達20場者無論勝敗場次但每場必須打完4節,才能取得專屬。 2.專屬球星定義為發放之ROSTER內,50年代~90年代明星隊球員,但其中90年代  部份現役球員(ex.歐尼爾),並不算是專屬球星。 3.專屬球星不參予任何交易及選秀機制。 4.比賽時兩隊最多派上一名專屬球員參賽,但是若雙方互相同意則該場比賽亦  可派兩名專屬球星上場,另外無專屬球星的GM不可使用同隊他人之專屬。 5.專屬球星成長方面請看"專屬球星成長辦法" 6.本季ROS文將做些許改變,範例將在之後放出。 7.嚴格執行精華區比賽紀錄,必須設立個人存放戰報區跟球隊存放戰報區,  並標明出賽場次,兩者缺1不可,沒有戰報存放區則無法獲得專屬球員  之獎勵,另外偽造出賽場次者,經查證後禁賽處份。 8.GM個人出賽達50場者,獲得自由權,可以自由轉入其他球隊(總出賽場次 倒數5名之球隊),轉入不需該隊GM同意,但是要該隊原GM同意才能有 交易權,另外轉隊後該GM的專屬球星跟著轉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4.222
Bingfu:嗯 建議用OVL 不要用能力值 不然就是我那邊要改 07/12 13:06
chds27:專屬無關薪資啦 不參予交易選秀機制 07/12 13:08
Bingfu:嗯 我知道 但我怕大家搞混 所以還是分開來用不同名詞好 07/12 13:09
underwraps:兩位板主真是認真!!!! 07/12 13:10
Bingfu:XD 我不是版主 我要閃人 晚點要跟老闆meeting Orz... 07/12 13:10
qvx783:2場1點會不會有點少...這樣嫩喬丹 完全不可能變真喬丹啊 07/12 14:19
qvx783:而10場才能申請 不就是等於10場加10點 這樣會不會比較簡單 07/12 14:22
qvx783:我絕得反正會打70-80場的GM這麼少 不如加點條件鬆一點 07/12 14:24
qvx783:這樣平均是打40-50場的GM 也才有球員被養大的感覺 07/12 14:25
qvx783:個人意見啦 還能大家討論一下... 07/12 14:26
chds27:10點才能提報 是要降低ros製作之麻煩 07/12 14:25
chds27:至於加點可在討論 現階段是避免太容易養出一些能力 07/12 14:27
chds27:破壞遊戲平衡 07/12 14:28
qvx783:我也有想到這各 所以我想的方法是 同一種能力值一次+10 07/12 14:30
qvx783:然後三種或四種不同的能力值都+10後 才能再加同一種 07/12 14:34
qvx783:咦 聽的懂我說什麼嗎 舉例還說 就是FG+10後 先不能再加FG 07/12 14:34
qvx783:要三+10 鎖+10之後 才能再加FG 類似這樣... 07/12 14:35
chds27:可行 但要記錄他之前加了啥 會增加作業麻煩 07/12 14:38
qvx783:或者令一種想到的方案是 10場加10點 但只有4點能加再同一種 07/12 14:40
qvx783:其他的任意分配...這樣基本上要打70場 才有FG90+或三90+的ꐠ 07/12 14:42
qvx783:應該還OK...大家在討論看看吧... 07/12 14:43
qvx783:如果是用我說的第一各方法 請每次加能力的人 打清楚就好 07/12 14:43
qvx783:而且重複加 太容易被抓包了 版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07/12 14:44
qvx783:如果要用第一種 我能專門負責抓包的部份 不過我比較喜歡第ꐠ 07/12 14:45
qvx783:第二種 能力平均成長比較有趣.... 07/1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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