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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訂個規則:凡交易成立後,被換走之球員一週內不得回到原隊 (即使透過第三人交易或者不同筆交易也一樣,防止類似用洗錢的方式洗回原本的球員) 這樣應該就能防止洗成就球員的現象發生,至少頻率也不會那麼頻繁 小弟的一點愚見,不知各位大大們覺得怎麼樣... ^^a ※ 引述《e04ckymadam (ckymadam)》之銘言: : ※ 引述《e04ckymadam (ckymadam)》之銘言: : : 本季因為有成就系統,所以有成就可以解的球員大家會比較想要。 : : 很多隊也打很多場比賽,解了不少成就。 : : 但最近有些隊用"短時間內互換球員,解完成就再換回去"的方式交易, : : 是不是有違反交易公平的精神,想在這裡調查一下大家的意見。 : : 我個人是持反對的態度,畢竟這種先商量好的交易行為一來將球員的價值 : : 置之度外(未來也不難想像為了解成就也會有類似Kobe換Boykins的交易出現...) : : ,二來也喪失交易的精神,變成每個球星都能去打零工。如果是接近季後賽的時候 : : 更會有不公平的疑慮。 : : 各位覺得呢?(好像也沒什麼規則限制能有效的制止這種交易方式...) : 現在的方案,既然沒有有效的規則能限制這種交易方式... : 那就全面開放!! : 阿幹盃歡迎大家洗球員、洗成就!XD : 這樣至少大家的立基點會相同了... : 不過如果用這種交易方式有什麼糾紛(如:用蛋皮換到LBJ後就不還了XD) : 主辦單位一概不理,請私下解決。主辦單位不認人,只認PO出來的文章。 -- 這篇文章讓你覺得?════════════════════════ by ycat y + . .ˇ ˇ ˇˇ || c ﹀ ̄▽ ̄ ﹏≦b ︶ ̄y – ̄ a 新奇 溫馨 誇張 難過 實用 高興 無聊 生氣 t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0.5.21 ※ 編輯: yamahaya 來自: 219.80.5.21 (08/25 20:11)
e04ckymadam:我當然想過...那還不如你們自動自發不做那樣的交易 08/25 20:13
yamahaya:我閉門懺悔才想出來的解決辦法 原來幹大早想到了 \0.0/ 08/25 20:18
MenuGinobili:真吼濫= = 08/25 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