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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itarbe (我沒欠愛咪45!)》之銘言: : 想起來了 : 是福泉 : 新聞還說 : 政大三年前也有類似案件發生 : 有學生在網路上面罵教授 : 結果教授告學生 勝訴 : 結論是 : 罵人的一定輸 基本上啊 毀謗罪 很難勝訴的喔 被告啦 因為啊 舉證實在頗難呢 而且必須要有合理的確信 就是要說 教授真的很機歪 而且過去也發生這種事 所以我的臆測(就是教授太機歪)是合理的喔 沒有涉及毀謗他呢 所以很難喔 拉丁法諺"舉證之一方 敗訴之一方" 真是句經典 以上乃區區一個法律系學生的見解喔^^ -- 人們總是在探求事物的真相 不停的在表面上尋找 卻總是忽略內在真實的面貌 須知事物本非表面的簡單 真正需要看透的是內在而非外在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87.38.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