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uitarbe (我沒欠愛咪45!)》之銘言:
: 想起來了
: 是福泉
: 新聞還說
: 政大三年前也有類似案件發生
: 有學生在網路上面罵教授
: 結果教授告學生 勝訴
: 結論是
: 罵人的一定輸
基本上啊 毀謗罪 很難勝訴的喔 被告啦
因為啊 舉證實在頗難呢 而且必須要有合理的確信
就是要說 教授真的很機歪 而且過去也發生這種事
所以我的臆測(就是教授太機歪)是合理的喔 沒有涉及毀謗他呢
所以很難喔 拉丁法諺"舉證之一方 敗訴之一方" 真是句經典
以上乃區區一個法律系學生的見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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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總是在探求事物的真相
不停的在表面上尋找
卻總是忽略內在真實的面貌
須知事物本非表面的簡單
真正需要看透的是內在而非外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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