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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經驗.... 第一,就警察來說,要先確定報案人所述內容是否為真 是否為刑法上有意義的行為,是否合乎犯罪構成要件,應適用何種罪名 確定報案的人不是胡扯或來鬧的,才敢依標準程序登錄報案系統 不然筆錄做到一半發現報案人在胡說八道,要怎麼辦? 關掉系統?長官督導說你吃案 乖乖做完?報案人瞎掰的案子如何結案? 即使報案人所述內容為真 也是要先了解案情,考慮應適用何種罪名等等 所以儘管標準程序說要馬上為民眾服務 但是實務上的做法變成先和報案人確定案情 所以花上很多時間,普通案件報案要花上1到2小時都是常見的 第二,報案時本來就應該要把相關證據帶在身上 並非網路證據就想說直接從警方電腦下載即可,警網又不是民網 那是報案前本來就應該要準備好的 第三,大多數警察的法學常識和普通老百姓差不多 所以最好要知道自己的案件應適用何種法條 不然不是自己受氣就是警察亂搞 第四,大多數警察打字很慢,忍耐吧 第五,照理說警察做筆錄應該是問什麼答什麼就記載什麼 但是為了避免被長官或檢察官指責筆錄亂寫看不懂 筆錄往往會有潤飾或是配合法律用語的情形 但只要意義沒有變,還是不必太在意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233.240
doubledozen:所學甚多 感謝 01/26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