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acksunexe:一開始的公告版本的確讓我不知我究竟違反哪一條規則, 05/14 15:39
→ jacksunexe:現在這樣如果是處置我的「不作為」而非「作為」,那我 05/14 15:39
→ jacksunexe:當然心服口服。(哲夜場佈要事在身,恕我先失陪。) 05/14 15:40
推 vogueshin:再會拉~ 05/14 15:43
推 Cobraswin:有沒有提起訴願的機制啊?不服處分就訴願或請司法解決! 05/14 15:46
→ Cobraswin:法律救濟,無論成功與否,至少可以得到比較完整的理由 05/14 15:47
→ Cobraswin:我只是路人....只是覺得個案在這裡爭議也不是辦法 05/14 15:48
推 vogueshin:最後一段有說可以跟評委申訴了吧 05/14 15:48
→ vogueshin:印象中,評委的功能在於解釋疑義及判決不符 05/14 15:49
→ Cobraswin:感謝提醒 ,抱歉 沒有看很清楚 05/14 15:49
推 PXsa:評委就司法院阿,科科 05/14 15:56
推 vogueshin:以學生會的架構來說確實是三權分立沒錯啊 ㄎㄎ 05/14 15:58
推 PXsa:可是給人的感覺是學校丟象徵性權益給我們,然後再將他們分立 05/14 16:02
→ PXsa:然後我們的力量就被分散,反而更薄弱 05/14 16:02
推 vogueshin:象徵性權益可以請你再多說一點嗎 05/14 16:04
→ vogueshin:這東西如果要談 建議你可以發文討論 因為真的很大 05/14 16:05
→ vogueshin:推文會容易誤解 05/14 16:05
推 PXsa:那我還是別野人獻曝的好= = 05/14 16:08
推 Jasy:這牽涉學生與校方關係還有學生會組織架構 真的範圍蠻大的 05/14 22:19
推 hymanguo:PXsa不會野人獻曝,因為不論是哪個組織都要有防護機制 05/15 00:15
推 goodfine:總之對選委處分有疑義就找評委啊 05/15 00:47
推 josints:我覺得原po搞錯一點 公告懲處結果與開放當事人發生不足代 05/15 01:08
→ josints:表公開透明 是否應說明懲處的依據? 05/15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