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iloveilliya:專業推 05/29 06:59
作者 pest (沛斯特) 看板 AAAAAAAA
標題 Re: [分享] 我們的菁英國度:談血汗手機的品牌之路 …
時間 Thu May 27 00:10:59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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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oasgloria (青柳立夏)》之銘言:
: 我每次看苦勞網
: 都覺得實在是笨蛋一堆
: 而且是熱血的笨蛋
: 笨蛋已經夠可怕了
: 熱血的笨蛋更可怕
: 那些熱血又笨
: 還覺得自己有十足正當性的
: 就是最最可怕的
: 昨天我在苦勞網上看到這篇文章
: 我們的菁英國度:談血汗手機的品牌之路,及那些閒雜人等
: 看完你可能覺得
: 馬的! 洋華真可惡! HTC真可惡!
: 竟然這麼惡劣啦等等
: 我只想跟你說
: 看事情請看整體
: 看問題請看結構
我們就來看整體、就來看結構。
古早的時候,蘋果這種製造商也是要自己開工廠養工人的,後來發現這樣並不是
最有效率的,所以組織改造的結果就是去蕪存菁,留下價值高的部份,價值不高的
就外包給別人。
就來說 Levi's 牛仔褲吧,如果不外包布料生產的話,這些工人就是他自己養,
現在換成供應商養,然後 Levi's 花錢了事這樣。結果 Levi's 發現當時緬甸
跟中國的許多布料是勞改跟童工做的,便宜是便宜,問題是如果這些工廠是他們
自己開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接受 cost down 到這種程度的,所以他們才立下
供應商的基本勞動條件要求,簡單的說,就是 cost down 不能開大絕,開大絕
作弊的供應商我們不想跟他們作生意。
成品商無法自外於供應商的道德責任,因為如果當初不外包,這些事就是發生在
該公司內,而該公司若已知該廠商以違法方式運作仍下單,自然就必須連帶被譴責。
對於消費者來說,我們確實在追求最低心理成本,但是價格並不是唯一的因素。
像現在 BP 把墨西哥灣搞成這樣,即使 Arco 這家 BP 子公司賣的油最便宜,
很多美國人還是不會去加了。
苦勞作的事就是把主流媒體不報導的事,加入消費者採購的決策裡。
沒有他們的報導在言論市場競爭,我們就只能靠主流媒體的報導作決定。
是的,我們是在找便宜沒錯,但記得某年某家粽子用的是病死豬的消息嗎?
如果該粽子店說,這是我們供應商的個人行為,跟我們完全無關,合理嗎?
如果有個記者寫了一篇文章,指責該粽子店事後仍向該肉商下單,你會說他
是熱血的笨蛋嗎?
消費者該知道他們吃的粽子或手機,零件是怎麼來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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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st (沛斯特) 看板 AAAAAAAA
標題 Re: [分享] 我們的菁英國度:談血汗手機的品牌之路 …
時間 Fri May 28 09:00:3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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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於這件事的看法是正面的,正面的意思是,以往台灣還不打品牌、
能見度不高的時候,很多事情是可以隨便的,但當公司長到夠大,很多事
就不能不管,而這件事是另一個 "我們這一代可以做得比上一代好" 的。
就好比最近面板業高層因為聯合壟斷被美國抓去關的事,就算整件事像是
某些人爆料的、是韓國業者邀約才大家一起開會壟斷價格,台灣的業者卻對
這些事毫無概念還真的就去了;甚至還有人會說 "我怎麼知道老朋友開會見面
也會有問題? " 我希望他們至少知道在歐洲,當公司夠大時有更多的事不能做,
不然這不會是最後一個被罰錢的案例。
Sourcing 一向是經營公司的重點,甚至是決勝點,這件事毫無疑問。
但是 outsourcing 並不代表公司就可以幫自己築一道防火牆,每家公司的採購
都知道價格絕對不是唯一的因素,品質、穩定度、廠商配合度等等都是很重要的。
拿了某家的零件、請某家幫忙代工,就等於是把自己的名聲交到對方手上,
公司可以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像台塑可以說它把汞汙泥發包給廢棄物處理公司,
我怎麼知道會出現在柬埔寨呢?同樣的,台灣的半導體製程廢料也是被所謂的
"廢棄物處理公司" 倒到河裡喔。當公司越來越大,能不能不要再用五股小工廠
的思維來經營公司?如果公司不靠這些就開不下去,不就是代表管理階層除了
賺 "環境財" 以外,毫無作為?
勞動條件也是類似的道理,外包不能作為防火牆,並不是說包給郭董就沒你的事了,
更不要說包給那些連法律都不遵守的公司了,你的包商不守法就是你支持不守法,
規模小的時候大家懶得講也就算了,規模大的時候別人開始計較也要有點概念。
說個比較極端的例子,美國現在住海邊管很寬,它現在連不是美國的公司在美國
境外的違法事件有時候都會管,去年,荷蘭皇家殼牌石油公司 (很顯然不是美國
公司) 因為在奈及利亞(很顯然不在美國/洲)開採石油,間接造成當地軍政府殺死
和虐待抗議石油開採汙染的人士,在美國付出一千五百萬美金和解。
當公司夠大,蠻幹起來很容易,但是目標也很大。不要以為賣手機到美國只有專利
問題,就可以不管供應商怎麼搞。
美國很多公司下單都要供應商簽一些對於勞動條件的同意書,我相信台灣代工廠
應該或多或少有遇過,輪到自己搞品牌也該知道要學全套吧。有些人認為這些事
只是行銷手法,實際上大家做做樣子,但問題是有些連樣子都不做的,被別人
挑出來也不過份吧。
Levi's 就把它下單的 Term of Engagement 寫得很清楚,即使為了競爭它必須
要把工廠移到海外、要找供應商取貨,但並不表示包商的勞動條件不重要。
如果你不能遵守這些要求,Levi's 寧願找其他家;它的 Term of Engagement
也對於該國家的基本條件,像是法律、人權做了基本的要求,如果達不到也不會
去該國設廠。細讀這些條件,其實都不過份,而這家公司在這樣的原則下運作,
也仍然可以獲利。而我作為一個消費者,我買一條 Levi's 的牛仔褲,我不用
感到罪惡。 (Levi's Term of Engagement: 全文在: http://0rz.tw/BIQAC )
台灣從代工的角色走向品牌,並不是只有單一方向的轉型而已,我們除了行銷
的人要拉到國際的標準以外,在其他公司經營的議題也必須要用國際公司的標準
來看待;上一輩不在乎、或根本沒意識到的許多議題,必須由已經可以在溫飽
之外想更多一層的這一輩來揉進管理之中。是的,公司不可能不獲利然後整天
只管員工福利、不可能不獲利然後只管環保,但絕對有一個比不管他人死活、
不管環境影響更好、並可以獲利的方式,而那是我們要面對的商場挑戰和環境,
而不是那個三四十年前什麼都可以隨便的開發中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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