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b571 (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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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校園] 校園空間安全規劃座談會與會記錄
時間Fri Jun 11 00:29:15 2010
校園空間安全規劃座談會與會記錄
今天中午的校園空間安全規劃座談會,是針對監察院對政大提出的糾正案
本糾正案係起因於95年3月4日政大女學生於資訊大樓廁所如廁時因門只能往內
導致女學生無法逃出,而針對廁所開門方式提出糾正案,希望政大校園空間設
計應以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其他使用者安全為首要考量。
今日參與討論的還有前法學院院長陳惠馨教授及參與政大許多大樓規劃的
設計師,教育系的湯志民教授、住宿組的陳組長與張輔導員、教官室的兩位教
官總務處營繕組的組長與技工、心諮中心的輔導員、現任與下任學生會長、前
校務會議代表林紜甄,而會中有提到,目前建築業界在廁所的設計上大多不設
立廁所大門且內部小隔間門為外推,而就目前全校整體廁所數目來看,要全數
更新需要一筆不小的預算,初步估計大約要一千多萬,且考慮施工期的影響,
學校無法於短時間內更心校內所有老舊廁所。
對於此次的糾正案,校方也針對我們提出的建議給了下面的回應:
1.學生較常用的資訊、體育館和四維堂的廁所推門方向為首要改善的目標。
2.維修廁所內壞掉的安全警示鈴與增加照明度不夠之廁所的光亮度。
上面這兩點校方承諾會近期編列預算,先從公共開放的廁所逐步維修至宿舍內。
在其它校園安全方面:
1.學校會在走廊及道路等公共空間,加裝監視攝影機以便各校安事件之事後處理。
2.軍訓室會定時提供且更新校園安全地圖給全校教職員工生。
3.性平會會向全校教職員工生推動性別相關教育課程與講習。
4.學務處在往後的超政新生營上會加強性別教育的推動。
以往缺乏使用者參與討論機制,目前將逐步改善。
非常諷刺地,在開會現場的志希樓二樓,就完全不符合無障礙空間。由於
該建築物無電梯因為坐輪椅的身障人士根本連廁所大門都進步去,就被門檻給
困住了,更遑論窄小的通道若真的是坐輪椅根本是進不去廁所的。在以往建築
物規劃過程中,往往缺乏使用者參與的機制。由一些沒有機會在政大上廁所的
專家學者、一天八小時在學校的教職員,來討論決定出建築規劃,但真正最頻
繁使用這些廁所、建築物,也佔校園人口最多數的學生呢?學生意見是有否有
納入考量?這也是日後學校可以參採的。也感謝學務長對學生意見的重視。
把個案當個案處理時,容易疏忽了更重要環節
在會議討論中,承辦人員也說明有詢問過當事人是否要報案,若當事人並
無表態,學校就不再行干預。但事實上就現行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主管機關
有權力也有義務去檢視關切因為
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
校園空間。當我們見樹不見林,單純將案件視為單一個案時,也往往疏忽了背
後更大議題;"校園空間是否安全?"、"對性別友善的推動是否落實?",這些
都是需要更重視的。非常感謝性平會的大刀闊斧,承辦人表示性平會已通過決
議,以後即便是性騷擾、性別友善事件當事人未向校方報案,或當事人放棄告
訴,只要有相關訊息或傳聞,性平會仍會調查,並請相關單位配合改進,真正
落實性別友善概念。
進修、接受新觀念的重要性。
會議中,我們也發現有些觀念和法規也與之更新,在今時今日我們為何還
要教導女生小心性騷擾,將責任歸咎於女生,而不是教育所有人尊重他人?為
何告訴大家陰暗角落危險,非具體克服照明不足問題?不只學生需要接受新觀
念或目前進步法規,校內行政教職員更需要了解其精神,才能真正服務同學。
除了從硬體設施改善外,更應當從性別平等教育著手,從課程、活動等軟
體的改善,校園才能是個真正安全的空間。與其期待硬體的建設來杜絕性騷擾
我們是否能更根本的教育不要做出性騷擾?大學校園的空間形式和環境設計,
不僅只是一個用來上課的空間容器,更具現化大學精神和教育內涵。我們期待
一個怎麼樣的政大校園?充滿恐懼?必須靠警鈴、監視器才能安全的空間?亦
或是性別友善安全的舒適校園?
特別感謝林月雲學務長對這次會議的重視和積極關心、性平會承辦人李麗
霞小姐的認真負責,也感謝法律系陳惠馨教授從法理面提出許多鞭辟入裡的建
議,前校代林紜甄的持續關切和發聲。
第16屆校務會議代表暨性平會委員 吳宗泰
第16屆校務會議代表 李彥勳
附註:
節錄性別平等教育法
來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80067
第一章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
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
法律之規定
第 6 條
學校應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統整學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
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
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本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學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第 二 章 學習環境與資源
第 12 條
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
學校應尊重學生與教職員工之性別特質及性傾向。
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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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Ikuyal:讚喔~ 06/11 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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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GayRoy:學校硬體一蓋下去,影響長達十年、二十年,希望大家同關注 06/11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