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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就不引了 總之我到現在還不明白 最後錢是怎麼算的 麻煩懂會計的同學們幫忙支援一下 以下陳述我所知道的部分 並提出兩點問題 1.不管實質處理 於法於帳面如何交代 2.多出來的錢究竟是怎麼回事 只談帳目 我個人關於錢的效益學生會的名譽等等複雜的事情先不談 ======================================================= 根據第二期間公布的預算書(經議會三讀通過) 期入 25萬 期出 25萬 (似乎就是江湖上傳言之損益兩平?) 但現在事實結局(議會尚未審議) 期入 2.5萬 新收入 4 萬 期出 25 萬 新支出 14 萬 根據預算的邏輯 i.有新科目就應該提追加預算 不能任意挪用 ii.就算是收入也要列入預算之內 (邏輯是整入整付 全部都是學生會的錢 議會可以審核要不要認這項贊助 畢竟講難聽點學生會不是街邊乞丐) 根據決算的邏輯 i.25萬出去的部分 單據合理議會就必須放行 ii.25萬收入不足 議會可以讓幹事會檢討 =============================================== 所以我有兩點問題 1.演唱會結束到現在 為什麼沒有處理? 2.支出從25萬到39萬 這個過程是當初預算編不夠 還是其中發生了什麼問題 (出25萬 議會的責任 入不夠25萬 幹事會的責任 多14萬?! 預算編不夠 幹事會自己的責任 另有故事?!) 雖然此案*已經送評委進行調查 小子我應該自重 但是還是忍不住出來發言 望各位體諒 *某種程度上 此案是什麼 我覺得就要先花一點時間聊聊 鄉民 徐悅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137.169
Cobraswin:審議過程也要再版上公開心證喔 這滿新穎的司法機關XD 01/05 02:28
※ 編輯: ETOHs 來自: 61.57.137.169 (01/05 02:30)
ETOHs:請當我署名署歪了 評議委員會現在還在找時間碰第一次面 01/05 02:30
ETOHs:我講的是我個人觀點 不代表什麼 01/05 02:31
Cobraswin:法官的心證舉足輕重啊 先有資訊會有預斷的危險 委員大人 01/05 02:32
Cobraswin:還是所有委員共同調查事實,集中爭點,集中審理比較好吧 01/05 02:34
richard1282:只怕案件事實出來了,之後追究責任,在$的問題是不是 01/05 02:36
richard1282:還會喬不攏 01/05 02:36
ETOHs:只是我不吐不快 現在到底是多少錢扭成一團 01/05 02:37
Cobraswin:可以直接職權調查證據 要求提出文書啊 審判本來就快不起 01/05 02:39
Cobraswin:來 這樣才嚴謹 不然之後遭一方質疑 就功虧一簣了 01/05 02:40
Cobraswin:還可以傳喚直接職權訊問耶 到時很多可以讓法官委員大人 01/05 02:41
Cobraswin:多吐多快的 像樓上副議長大人也可以考慮訴訟參加一下 01/05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