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OHs (菊花大人登場)
看板NCCU
標題Re: [校園] 四校演唱會超支一事說明案
時間Wed Jan 5 02:26:55 2011
前文就不引了
總之我到現在還不明白 最後錢是怎麼算的
麻煩懂會計的同學們幫忙支援一下
以下陳述我所知道的部分
並提出兩點問題 1.不管實質處理 於法於帳面如何交代
2.多出來的錢究竟是怎麼回事
只談帳目 我個人關於錢的效益學生會的名譽等等複雜的事情先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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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二期間公布的預算書(經議會三讀通過)
期入 25萬
期出 25萬
(似乎就是江湖上傳言之損益兩平?)
但現在事實結局(議會尚未審議)
期入 2.5萬
新收入 4 萬
期出 25 萬
新支出 14 萬
根據預算的邏輯
i.有新科目就應該提追加預算 不能任意挪用
ii.就算是收入也要列入預算之內
(邏輯是整入整付 全部都是學生會的錢
議會可以審核要不要認這項贊助 畢竟講難聽點學生會不是街邊乞丐)
根據決算的邏輯
i.25萬出去的部分 單據合理議會就必須放行
ii.25萬收入不足 議會可以讓幹事會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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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有兩點問題
1.演唱會結束到現在 為什麼沒有處理?
2.支出從25萬到39萬 這個過程是當初預算編不夠 還是其中發生了什麼問題
(出25萬 議會的責任 入不夠25萬 幹事會的責任
多14萬?! 預算編不夠 幹事會自己的責任
另有故事?!)
雖然此案*已經送評委進行調查 小子我應該自重 但是還是忍不住出來發言
望各位體諒
*某種程度上 此案是什麼 我覺得就要先花一點時間聊聊
鄉民 徐悅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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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7.137.169
→ Cobraswin:審議過程也要再版上公開心證喔 這滿新穎的司法機關XD 01/05 02:28
※ 編輯: ETOHs 來自: 61.57.137.169 (01/05 02:30)
→ ETOHs:請當我署名署歪了 評議委員會現在還在找時間碰第一次面 01/05 02:30
→ ETOHs:我講的是我個人觀點 不代表什麼 01/05 02:31
推 Cobraswin:法官的心證舉足輕重啊 先有資訊會有預斷的危險 委員大人 01/05 02:32
→ Cobraswin:還是所有委員共同調查事實,集中爭點,集中審理比較好吧 01/05 02:34
→ richard1282:只怕案件事實出來了,之後追究責任,在$的問題是不是 01/05 02:36
→ richard1282:還會喬不攏 01/05 02:36
→ ETOHs:只是我不吐不快 現在到底是多少錢扭成一團 01/05 02:37
推 Cobraswin:可以直接職權調查證據 要求提出文書啊 審判本來就快不起 01/05 02:39
→ Cobraswin:來 這樣才嚴謹 不然之後遭一方質疑 就功虧一簣了 01/05 02:40
→ Cobraswin:還可以傳喚直接職權訊問耶 到時很多可以讓法官委員大人 01/05 02:41
→ Cobraswin:多吐多快的 像樓上副議長大人也可以考慮訴訟參加一下 01/05 0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