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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樂活館4樓4/9星期六 12:30分之後,偷拿我蒟蒻乾的同學,請出來面對吧^.< 4/13號前如果沒有出面道歉,做些賠償, 我就會把你的大臉貼在樂活館前面,並拿去你們系上發放, 還要報警處理喔!!!!!!!!!!!!!!!! 我早上跟一群人在樂活405社團討論,12點後做鳥獸散離開 但我下午還要處理一些文件, 於是把課本、包包、蒟蒻乾(全新未拆還寫了我的名字)留在現場 僅帶著貴重物品離開現場。 3點後回來,發現蒟蒻乾整包消失,但其他東西都沒事。 今天我跟人約樂活4樓,進去403後發現桌上都是垃圾 其中一包就是我的蒟蒻乾。 這位同學,你應該是系上重要幹部或社團重要幹部吧 蒟蒻乾這麼便宜,想吃可以去買阿,為什麼要偷拿別人的呢? 況且你還把吃完的垃圾、餐盒等遺留在桌上,好像缺乏了公德心。 蒟蒻乾上頭還寫了我的名字,你他媽想嫁禍給我嗎!!!!!!!!! 同學,我已經調閱現場監視器,鎖定你的臉了 總之, 我週一有空會去麻煩警察幫我比對兩者指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9.114.178
ss860708:原po辣妹 04/10 15:26
mycandyyo:無奇不有 04/10 15:43
ben3683:政大奇妙物語 04/10 15:46
rocking94:這要告什麼? 04/10 15:47
ramble39:真的是無奇不有= = 04/10 15:48
october9:有的人是抱著「我要回本」的心態考進政大的嗎... 04/10 16:10
virosa:政大奇聞又一 04/10 16:44
Dragonyang:支持 當然是無庸置疑的竊盜! 04/10 16:48
kalmia46:支持!! 04/10 16:51
kuro50624:消失的蒟蒻乾 04/10 16:53
z5f:雖然偷吃不對 但是佔位置也沒這麼理直氣壯吧 04/10 16:57
x12133:還滿好笑的XDD 04/10 17:01
ningocean:原PO辣妹 04/10 17:14
aventa:在宿舍洗衣服洗一洗都會不見的地方,真的不是新聞。辛苦了 04/10 17:22
letumvelvita:偷吃不對 佔位置好像也...? 04/10 17:25
jack19890506:那我只好噓你佔位置了... 04/10 18:09
naihsin2001:原PO正翻了 04/10 18:23
teethbud:原po辣翻 04/10 18:25
kacitknow:又不是每個人都會上PTT... 04/10 18:36
aurelius1017:警察哪這麼閒 04/10 18:58
iloveyou777:感覺是芝麻蒜皮的小事 佔位子有錯 亂拿別人東西也有錯 04/10 19:38
iloveyou777:感覺是五十步笑百步 04/10 19:39
iloveyou777:已知對方是誰請他道歉就好 有必要搞到他身敗名裂嗎 04/10 19:43
tn30231:噓你佔位置 04/10 19:49
mycandyyo:占位子跟偷竊是兩回事吧 04/10 19:54
tAmoloko:可能蒟蒻干對原po意義重大- - 但偷竊實在不可取啊 04/10 20:03
putout:伸原PO的圖XD 04/10 20:07
spicalts:偷偷說 是朋友送的 而且之前發過偷東西文 覺得很生氣.... 04/10 20:53
hsuan4350806:這是原則問題吧,原PO又不是認真在意蒟蒻干那一點錢 04/10 21:16
hsuan4350806:偷竊本身就不對吧 04/10 21:19
mirage96:報警警察也不見得會理= = 況且..用食物占位本就引人犯罪 04/10 21:19
victormyass:偷東西的確不對,但是懲處好像有點超過( ′,_>`) 04/10 21:30
bluetory99:警察最好會因為蒟蒻乾理你,你以為他們住海邊? 04/10 22:10
morning520:推去報案 偷就是不對(其實我只是想看警察會有啥反應..) 04/10 22:13
lovekisswf:那你去報案吧,報完案再來回報 04/10 22:24
allen271603:早知道我吹風機也報案了XD 04/10 22:35
booksweet:得饒人處且饒人 要給人家機會 不是每個人都會上B的 04/10 22:36
black0564:蒟蒻干不理就不用報案? 甚麼時候去報案還得看警察臉色 04/10 22:43
black0564:警察還我們養的哩 04/10 22:43
chema:從酸推文就知道某些政大人法律素養待加強 被幹實在不意外 04/10 22:50
im5566:反詐騙 推原PO很辣的居心何在? 04/10 23:10
mycandyyo:搞不懂耶東西被偷還要怕不夠值錢就不能報案喔 原來對警 04/10 23:13
mycandyyo:察的期待是這麼低那還要警察幹嘛 04/10 23:14
wq:偷東西 再小也是偷啊 看推文就知道在政大傘為啥這麼容易掉 04/10 23:18
mirrortear:偷東西就是偷東西,還有分什麼東西喔 04/10 23:21
mirrortear:真的難怪那麼多傘會被偷走 04/10 23:21
佔位很抱歉,前面很多空間,我貪圖一時方便,自以為佔用後面沒事。 食物,是放在背包裡,我氣他翻我包包。 蒟蒻乾很便宜很廉價是個賤物,但這樣就能偷?偷竊就是偷竊。 說不定被有些傘還比那包蒟蒻便宜呢,所以傘也活該被偷? 有種偷就要有膽認錯。
naihsin2001:推原PO很辣的能有什麼居心,都嘛是認識才推 04/10 23:27
DaisukeOchi:勿以善小而不為 勿以惡小而為之 04/10 23:30
wert07:推樓上這句 04/10 23:30
Zickler:佔位置是違反規範或共同的默契 可以將物品移置 04/10 23:47
Zickler:但偷竊是違反刑法 而且這篇已經給機會道歉了不是嗎? 04/10 23:51
Zickler:有些人的法律觀念讓人難以理解 而且還自己當起了判官 04/10 23:52
godelive:推! 看上面有些推文真的可以知道政大人的素質參差不齊.. 04/10 23:58
october9:就把那垃圾的臉貼上網路吧 沒什麼好說的 04/10 23:59
october9:看會不會引出更多親衛隊來護航 04/11 00:00
rabbina:偷東西就是不對 04/11 00:11
hsuan4350806:推樓樓樓上~ 04/11 00:12
mirage96:東西不值錢警察不理 這就是大多警察的素質ˊˋ 04/11 00:14
mirage96:直接貼臉照 的嚇阻效果會比報警有效吧= = 04/11 00:15
idaiidai0814:偷東西就不對 還有分值不值錢的哦 04/11 00:15
zx3393:為何有人要噓佔位子,那不是本篇的重點!跳針不能掩蓋事實! 04/11 00:25
Zickler:警察只是循標準程序辦案沒有判斷的職權 那是檢察官的工作 04/11 00:27
Zickler:若不按程序處理 可撥打督察室電話申訴 04/11 00:29
spicalts:謝謝樓上! 第一次跟警察打交道,我也不太懂 04/11 00:32
CokeF:偷東西本來就不對啊!跟佔不佔位置沒什麼關係吧 04/11 00:37
eric0211:所以別人用背包站位置,我就可以拿他背包裡的東西是嘛? 04/11 00:54
eric0211:放在包包裡的東西被拿出來吃掉這不是偷竊是什麼 ? 04/11 00:54
yu621:這時候何必噓佔位子 偷東西去死 04/11 02:02
Dragonyang:別忘了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賠一包蒟蒻干! 04/11 02:30
lovekisswf:判決確定再說。 04/11 16:48
Dragonyang:你在想原po會不會告? 所以你覺得東西被偷要怎辦? 04/11 22:15
Dragonyang:若是東西被偷就只能自認倒楣 學法律要幹嘛? 04/11 22:16
Dragonyang:什麼判決確定再說... 現在是這是否是對的事情的問題 04/11 22:22
Dragonyang:也許檢察官根本不會起訴 警察會勸他和解 04/11 22:22
Dragonyang:也不代表偷東西的人只有被判決確定後才能被表 04/11 22:23
Dragonyang:才是錯的 04/11 22:24
※ 編輯: spicalts 來自: 114.45.249.65 (04/11 22:59)
NCCUDOGQUEEN:幹蒟蒻乾幹蒟蒻乾幹蒟蒻乾幹蒟蒻乾幹蒟蒻乾幹蒟蒻乾 04/12 01:26
LoYuMing:搞不好偷竊的人根本沒上過PTT 04/12 02:30
a055449:噓占位子的你最好一輩子不要占位子 04/12 23:39
HLSP:對的事情就該去做 錯的事情就該反省 為什麼要河蟹掉? 04/13 00:52
HLSP:大家去用道德標準在意有沒有佔位子這件事情 感覺是抓不到重點 04/13 00:53
rocking94:所以警察有受理嗎? 04/13 00:55
OREOREO:好過份喔 希望快點把他抓去關 04/13 09:49
cosicosi:很過分+1 支持原po 04/13 12:00
先謝謝各位同學關注這件事情,但我讓大家失望了。 這篇沒圖沒真相,沒興趣聽解釋的人,的可以先離開了:( 週日那天遺留在樂活403桌上的,共有3件垃圾,1件私人物品 圓形紙餐盒(波恰裝湯麵的那種碗) 方形餐盒(裝炒飯炒麵的那種) 蒟蒻乾垃圾,寫著我的名字。 一張同學的考卷 我去調監視器後,才知道樂活的監視器少得可憐,這或許也是竊案頻傳的原因。 確切位置我就不說了,以免被利用犯案。 總之,沒辦法「真正」拍到竊賊行竊的瞬間,也就是他帶離蒟蒻乾的畫面。 於是我只能從現場遺留的物品,去看監視器中,誰是同時拎著兩個餐盒,單獨一 人行動的男性。(為何是男性呢?因為週六我經過403時,只有一個高瘦男生) 但在可能的時間中,共出現了3名符合特徵的男性。 我沒辦法用這種模稜兩可的證據,去逼人家跟我認罪吧...... 況且,我還寫了一封措辭強烈的信,去詢問遺留考卷在現場的同學(同學已提出 不在場證明,也很生氣遭受誤會,再此向日文系徐同學致歉) 所以,不得不決定放棄了。 很對不起給我鼓勵,還寫信、寫臉書訊息來的板友 你們真的很熱心,也非常有正義感。 希望下次有類次情形發生時,你們也可以對他伸出援手。 只能恨那個人書不知道讀哪去了,小漢偷挽瓠,大漢偷牽牛。 也恨樂活監視器那麼少,實際去調閱才覺得樂活沒有很安全(人不多的話)
iloveyou777:應該沒有人說偷竊是對的吧 ~ 只是占位子的確也有錯啊 04/13 13:40
iloveyou777:但偷竊的人找不到的確很可惜 原po不要太傷心 04/13 13:43
※ 編輯: spicalts 來自: 140.119.114.176 (04/13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