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usy (最初的夢想)
看板NCCU00_BA
標題Re: [公告] 道歉看不到誠意 敢作就要敢認錯
時間Wed Jul 14 16:30:34 2004
※ 引述《nikkibenz (靠意志力的怨念)》之銘言:
: ───────────────────────────────────────
: ※ 引述《cestmoi (我不難過)》之銘言:
: : 今天下午我,李辰華(93年企管系畢),在中正圖書館讀書
: : 不當碰觸到女同學上半身,導致該女同學深深受到侵犯
: : 在此我深感抱歉,特此向該女同學鄭重道歉
: : 93年7月13日
: 發表在這裡是真的要道歉嗎,
: 還是另有隱情啊.
: 如果真的想道歉
: 何必po版之後又馬上刪除呢
請問企管系的同學們
這位李同學真名究竟是李"辰"華還是李"晨"華?
我是受害者的同學,剛剛幫我同學翻畢冊
發現加害者名字是李晨華
他卻跟教官謊稱說是系統忘了改
我們懷疑他是報假姓名
只可惜當時我同學沒要它把身分證拿出來證明
請企管系的同學幫個忙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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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37.5
噓 kl7:...敢做就要敢當阿..身為同學的不恥 140.119.138.72 07/15
噓 kl7:我記得是李"晨"華 140.119.138.72 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