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吳國聖PO在遠距上面的
受他之命轉錄到班版上....
瑞清
你延攬我入閣 盛情難卻
可是近日我發現一個問題
請你明察
本系學生通訊錄所附的系學會組織章程中
第十七條第二款:學術股負責本會有關學術研究、演講聚會、出版刊物等事宜
第十七條第三款:文宣股負責本會有關宣傳、紀錄、檔案資料保存、社團評鑑之製作,海報、攝影登錄、發放相片等事宜
所以我們﹙還有大年和碰花﹚依規則不必做系刊和迎新手冊,而學術股必須做
而且我兩次問你我的名義是什麼
你說「文書股」
依法沒有這個股
依據組織章程第卅三條
幹事會、監委會或會員大會之決議與本章程牴觸者無效
我是很好講話的人
你找我一句話我就答應了
但是牽涉到『權』與『責』的分際
法有明文 白紙黑字 無從顛覆
我堅持凡事照規矩來 依法行政 免遭異議
系主任問起相關事宜才能交代
敬請 查照
國聖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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