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但無論如何 這樣的認定過程應當是由下而上的自發性認定
: 過程和標準由原住民自訂
: 再呈報政府即可
: 由上而下制定一套一體通用的認定標準(不論是血緣、語言、宗教或風俗習慣等)
: 不僅否定原住民自己有認定自己身份的權利 也不是一個民主政府應該有的風範
恩 關於這一點 我認為是要改變的
但是 就目前的情況下
在有特殊利益的情況下
如果將官方身分認定的權力一下子完全釋出
是不是會導致無法預期的結果
這一點 我想也是應當加以考慮進去的。
任何的改革 一蹴可及 反而會容易造成流弊
歷年來的變法中外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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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五年的間隙
以及三百公里的遙遠
加上三百六十五天的等待
我是kul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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