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學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請於規定時間內辦理選課更正:
1、所選修科目有顛倒修習者。
2、當學期重複修習名稱相同之科目者,或重複修習已及格之科目者。
3、全學年科目未修上學期而先修下學期者。
4、所選科目有衝堂,應辦理退選者。
5、修習學分不足。
6、選課期間因不可抗拒之因素,經專案奉准更正者。
7、其他。(請附證明文件)
二、符合上列情形者,請於十月十一日至十二日(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
至註冊組辦理選課更正。
三、選課更正後之結果,註冊組將於十月十五日發送至同學之電子信箱。
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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