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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該修正一下用詞 不是"最重要"但是是個籌碼 而且可能我也沒有講清楚是什麼樣的籌碼 我看到的是,在廣告腳本中的某個橋段,客戶那邊覺得這樣的表現不滿意 但是我有參與過廣告公司這邊舉辦過的幾場FGD 也確實看到消費者對於那樣的廣告腳本具有較高的喜好度 廣告公司是依照FGD做出來的目標受眾內心所想要的"感覺"去呈現廣告內容 但是客戶那邊的大頭卻是以另一種角度來看(客戶端角度)腳本 在這樣的狀況下,廣告公司拿消費者的insight來與客戶端討論是否要保留原創意 我認為沒什麼不可以。 ※ 引述《Hangman (No comments)》之銘言: : 討論一下好了。 : ※ 引述《Ricecan (天天都有新鮮事)》之銘言: : : 我也覺得可以多多討論廣告的東西 : : BTW,最近剛開始實習了一個禮拜,看到人家真正是怎麼做廣告的 : : 覺得腦中有一些些的化學反應 : : 最大的心得是...廣告學原理上的東西還多少和廣告公司裡的東西有點相關 : : 還有策略面的東西,原來每個廣告活動的背後都是有如此嚴謹的行銷策略做支撐 : : 最讓我覺得當頭棒喝的,是他們Account部門Director層級的人的思考邏輯架構 : : 相當清楚、嚴謹的架構化思考方式,真的很可怕! : : 還有小路學長之前講過的,consumer insight的重要, : : 這好像真的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 : 別的不提, : Consumer insight可以是廣告公司拿來跟客戶談判的最重要籌碼嗎? : 技術可以用專利權捍衛; : 成型的想法可以用智慧財產權加以保護, : 但是Insight? : 我不覺得Consumer Insight可以當成籌碼。 ※ 編輯: Ricecan 來自: 61.224.172.28 (07/09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