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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therfucker (啞巴吃黃蓮)》之銘言: : ※ 引述《fanru (聽綠鋼琴的感動)》之銘言: : 匆忙拔出其中一把射擊(剛好是假槍)而未遂是障礙未遂吧 : 因為他身配兩把 匆忙拔出有拔到真槍的機率 : 因此雖然案例中殺人的結果未發生 但如果同樣的情形再發生一次難保他不會拔到真槍 : 而不能未遂應該是不管事情重新發生幾次都不會有既遂的可能 ^^^^^^^^^^^^^^^^^^^^^^^^^^^^^^^^^^^^^^^^^^^^^^^^^^^^ 我覺得它是指是"不論何時" "不論何地"的情況下耶 這邊的障礙考慮外界的自然或人為的人為 但是我想不出合理的解釋@-@ 然後我看到一段話..在區別事實欠缺與不能未遂的地方 它說"不能未遂行為人雖認識構成犯罪事實,且決意促其實現,不過由於行為之性質不能 發生預期之結果,其行為在客觀上雖無具體之危險,但如手段稍易,仍不無發生犯罪結 果之可能,是仍具有抽象之危險性。" 也就是說 如果今天他拿到真槍,就符合這段說的"手段稍易,有危險性"囉 結論是 我覺得第一個應該是不能未遂...@-@ : 所以當他只配玩具槍誤以為是真槍而射擊時才是不能未遂吧 : : 倘若此答案為不能未遂,那怎樣的情形才會是事實欠缺? : 事實欠缺應該是缺乏構成要件該當性 : 就是說整件事情的發生缺少了構成的要素 : 課本p.144裡不是就有說到嗎 明支為玩具手槍而像仇人開槍 : 再主客觀上均無犯罪的事實 這就是上面案例事實欠缺的情形啊 第二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 : 我記得老師課堂上有糾正他原來的說法 : : 可是我忘記到底應該是怎樣? : : 這題考試會考的樣子 : : 大家要注意一下喔! : : 誰能告訴我這題應如何作答呢? : 難得班板有這樣的文章 大家討論一下吧 -- ╔╗ ╭╮ ╔╦═╮ ╠╣ ║╠╗ 鸞╠╣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9.135.173 ※ 編輯: YURY 來自: 140.119.135.173 (04/13 00:28) ※ 編輯: YURY 來自: 140.119.135.173 (04/13 00:28)
Motherfucker:我被說服了耶... 推 218.184.74.46 04/13
kpage:這是建立支持多數的第一個手段--說服 推140.119.192.212 04/13
YURY:^^.阿..承讓~ 推140.119.135.173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