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URY (好好 算我怕了~)》之銘言:
: ※ 引述《Motherfucker (啞巴吃黃蓮)》之銘言:
: : 匆忙拔出其中一把射擊(剛好是假槍)而未遂是障礙未遂吧
: : 因為他身配兩把 匆忙拔出有拔到真槍的機率
: : 因此雖然案例中殺人的結果未發生 但如果同樣的情形再發生一次難保他不會拔到真槍
: : 而不能未遂應該是不管事情重新發生幾次都不會有既遂的可能
: ^^^^^^^^^^^^^^^^^^^^^^^^^^^^^^^^^^^^^^^^^^^^^^^^^^^^
: 我覺得它是指是"不論何時" "不論何地"的情況下耶
: 這邊的障礙考慮外界的自然或人為的人為 但是我想不出合理的解釋@-@
: 然後我看到一段話..在區別事實欠缺與不能未遂的地方
: 它說"不能未遂行為人雖認識構成犯罪事實,且決意促其實現,不過由於行為之性質不能
: 發生預期之結果,其行為在客觀上雖無具體之危險,但如手段稍易,仍不無發生犯罪結
: 果之可能,是仍具有抽象之危險性。"
: 也就是說 如果今天他拿到真槍,就符合這段說的"手段稍易,有危險性"囉
: 結論是 我覺得第一個應該是不能未遂...@-@
: : 所以當他只配玩具槍誤以為是真槍而射擊時才是不能未遂吧
: : 事實欠缺應該是缺乏構成要件該當性
: : 就是說整件事情的發生缺少了構成的要素
: : 課本p.144裡不是就有說到嗎 明支為玩具手槍而像仇人開槍
: : 再主客觀上均無犯罪的事實 這就是上面案例事實欠缺的情形啊
: 第二個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這個我個人覺得可以把他想簡單一點,
假設持玩具槍的某甲以明知其所持為玩具槍,而朝仇人乙做射擊狀,
在甲主觀上,亦即甲早知道他這個動作並不會使乙死亡,
因此甲的犯意無法成立;
而在客觀條件上,由於玩具槍不可能造成乙之死亡,
因此某甲無法著手完成槍殺乙之行為,
綜而言之,在主客觀上均缺乏犯罪成立之該當條件,
某甲無罪,當庭開釋!
: : 難得班板有這樣的文章 大家討論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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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外表不可靠,有些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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