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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atlover (無聊死了...)》之銘言: : 這麼問好了 : 現在的情況 : 1.不去了...可以另起爐灶or明年去 & 告他 如果這次事情無法圓滿解決 改期改旅行社大家或許會出去的比較開心 只是得看大家的意願 如果改期or改地點 班上原本這次不去巴里島的人也有可能會參加 那其實也很好呀 畢旅越多人參加越好囉 (不過這樣有點對不起華妮 畢竟他這次為了畢旅很辛苦) : 2.去...23000 7人留守 免談! : 3.去...最好的方式:22000 但還是7人留守 我們應規定有31人 應該是照旅行社之前說的21300呀 不應該是22000吧 機票問題是旅行社的疏失 是他該負擔的 如果像明憲說的升等 也理應由旅行社出錢 我不是在乎700圓 只是奇魔子+不願被吃死當冤大頭的問題 如果大家願意22000 7人留下 那我也同意 : 我這樣的解讀沒錯吧?? 怎樣的條件下我們要告他?? 它讓步到何種程度我們接受 我想大家要趕快擬出共識 看華妮或是誰 從各面向擬出幾個方案 然後讓大家來投票之類的表決 不然大家一團亂 也不知道該握什麼籌碼跟旅行社談吧? 我自己覺得 他如果沒有誠意解決 那我想我們就應該採取法律行動 也許他不是有名的旅行社 不怕鬧新聞 也許有人不想打官司惹麻煩把事情弄大 但是我認為該爭取的權利一樣要爭取 -- 社會是很現實的 不想撕破臉就容易被吃的死死的 -- 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生幸福。 在錯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是一聲嘆息。 在對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場心傷。 在錯的時間,遇見錯的人,是一段荒唐。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54.14
Jefferymy:急 218.35.5.64 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