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NCCU01_TU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茲摘錄92.4.22學校公告修正之本校「國立政治大學學生選課辦法」之棄讀規定部份 第九條 學生於選課更正後因特殊情形,無法繼續修習課程,得申請放棄修讀。 一、學生申請放棄修讀已選修之課程,應填妥棄修課程申請書,先經 任課教師並經所屬系所主管同意後,送交教務處辦理。 學生申請棄修課程,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中考前一週起,始可提出。 至遲應於本校行事曆規定之期中考後兩週內辦理完畢。 二、放棄修讀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且於扣除放棄修讀之學分數後, 總修讀學分數不得低於學則規定之最低學分數。 延長修業年限學生棄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 我們每個人都像小丑 玩著五個球 五個球是你的工作 健康 家庭 朋友 靈魂 這五個球 只有一個是用橡膠做的 掉下去會彈起來 那就是工作 另外四個球都是用玻璃做的 掉了 就碎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203.6.191